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6月4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垃圾已经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据最新数据显示,我国人均日产垃圾1.2公斤,并且每年以10%的增长率递增。可以说,垃圾的处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
其实,世上本没有什么废物,包括各种垃圾,只要好好利用,每样垃圾都是资源,通过回收再处理,完全可以再利用。有的可用来做肥料和建筑材料,有的还可以用来发电。比如:中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40亿个,方便面碗5—7亿个,废塑料占生活垃圾的4—7%。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的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块,可少采20吨铝矿。可见,只要把垃圾进行合理的分类,垃圾就是宝物。
眼下,无论是在城市里,还是在各地农村里,垃圾箱随处可见,既有可回收垃圾箱、又有不可回收垃圾箱,还有有害垃圾箱。这些垃圾箱的设置,其主要目的就是便于广大市民把垃圾进行合理的分类,使垃圾的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既能节约资源,减少浪费,还能更好地保护环境。可见,垃圾分类好处多多。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市民却难以做到垃圾分类,有的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家中的各种垃圾都一股脑儿地混装入一个垃圾袋里,然后直接往垃圾箱里一扔了之。有的明明知道垃圾分类的好处,却因为图一时方便而懒得去分类。有的甚至还故意把垃圾错扔垃圾箱,把可回收的垃圾扔进了不可回收的垃圾箱里。结果,致使各地许多垃圾分类箱“形同虚设”,成了一种摆设。
“垃圾分类”利国利民,“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没有旁观者。因此,笔者以为,每一位市民都应该把“垃圾分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使之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在处理垃圾时,人人都要做一名垃圾分类的“有心人”,让我们的垃圾都能找到适合自己“家”,从而既节约资源,减少浪费,又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如此一举多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