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无心写各种评论。肚子隐隐有些痛,全部都是因为雷洋事件导致。从雷洋事件出现到今天,我们似乎仍旧没有看到真相的全貌。而看到的各种评论,几乎都是建立在很少的事实和真相基础上的。警方的通报有两次,但都语焉不详。对此,不能妄下结论,因为最容易打自己的脸。但却能够看到这件事其中有太多的疑问需要解答,对疑问,我们可以质疑,可以假设,但不能够按照我们心中希望的样子去评论,去主观臆测。
一切评论都应该构建在事实的基础上,这应该是一个基础和前提。否则,无论是人云亦云还是拾人牙慧,都是值得鄙视的。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前提,这几天我一直不敢写下去,一旦写下去就隐隐作痛。这是一种太过于真实的表达,也是进行深刻思考的机会。就目前的事实来看,仍旧还有很多疑问需要破解。
比如,到底是接到群众举报,还是蹲点钓鱼?因为,群众的万能颇为让我感到疑惑。像以往的事件中,明星在小区自己的住所里吸毒,在小区内嫖娼,群众都能够精准举报,这是何德何能呢?而警方在陈述的时候,也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是群众举报,请提供证据;是蹲点钓鱼,也不要含糊其辞。这样,才能够让公众信服,不再陷入一种猜测的境地中不能自拔。
比如,嫖娼与否。这已经陷入死无对证的境地中,毕竟,人已经死了。无论DNA如何验证,卖淫女如何陈词,这些都是一面之词。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发生了性关系,直接的性关系。即使200算是嫖资的话。这就是最为基本的道理所在。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够因为各种正面的形象就主观臆测“不可能嫖娼”;更不能够因为一面之词的“证据”就相信所有。
比如到底是怎么死的?先说跳车,头着地;后说,正常下车。先说,发现异常,突发心脏病;后说挣脱逃离被强制措施。这些细节仍旧是语焉不详,难以信服。现在,唯一的等待就是尸检报告了。这或许,才是揭开所有谜团的最有力证据了吧!而在这个时候,不能是昌平检方介入,而是应该北京检方直接介入,另外,家属和第三方都应该在场,才能够消除所有的疑虑吧!
比如缘何不通知家属。警方的通报中,说手机和身份信息找不到。这一点很诡异。因为抓捕和办案的过程中,一旦抓到人,必须让其亮明身份,证明这个人是谁。否则,乱抓还了得。再有就是手机可以暂时保管,怎么能够全部没有了呢?这些都很值得推敲。试想,一个人没有任何身份信息,没有手机,没有身份证等,从一个足疗店出来,就能够上去抓吗?上去抓,还能够先让他亮出身份,问他叫什么名字吗?
可惜的是,本届摄像头不行。在关键还原事件全貌的证据上,应该坏的摄像头都坏了。执法记录仪没开,用手机拍摄的,也被雷洋给摔坏了。这或许都是真的。但更是给人留下了巨大的问号。缘何在关键时刻,所有的证据都选择了“睡觉”呢?如此巧合,真是的让人们匪夷所思的。
面对这些“比如”和“假设”,我们依旧希望的是真相,是用证据串联起来的真相。而不是看上去很假的证据,也不是似是而非的真相。因为,雷洋嫖娼成立,也不应该成为他死亡的原因吧!
另外,在这件事之外,还有对卖淫嫖娼事件的思考。建国之后,卖淫嫖娼十恶不赦,如今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嫖娼会处以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可以处以五千元罚款;同时,可以被收容教育半年。黄海波、薛蛮子都是前车之鉴。问题却是,如此处理措施下,根本不能杜绝,也没有任何威慑;多少卖淫女进入之后,出来继续重操旧业呢?这似乎成为一种游戏,治安紧的时候,抓一批算指标和政绩;治安松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真想断绝的话,把所有的疑似场所,如足疗店、洗头房、洗浴中心、会所……都关掉呢?更为关键的是,抑制性欲这个东西,釜底抽薪的办法就是将所有男人都阉割才能够一劳永逸吧!
雷洋的尸检报告还没有出来,我们就姑且让新闻再飞一会儿,再以事实为基础评价这件事吧!否则,最容易陷入反转中,也最容易打自己的脸。如此,也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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