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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涉嫖”污点遮盖了“暴死”疑云
http://www.scol.com.cn(2016-5-11 8:37: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7日晚,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雷洋离家后身亡,昌平警方通报称,警方查处足疗店过程中,将“涉嫌嫖娼”的雷某控制并带回审查,此间雷某突然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身亡。新京报记者从雷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家属对此事存有多个疑点,但尚未得到警方回应。(5月10日《新京报》)

  死者雷洋家属提出的诸多疑问,如“他在哪个足疗店”、“具体什么时间”、“谁去执法”、“死亡的最主要因素是什么”等问题,对于事件本身来说,都是非常关键的,需要警方认真予以回应。实际上,即使雷洋是在足疗店被警方控制,即使涉事足疗店涉嫌卖淫,如果没有雷洋与卖淫女交易的证据,仍然无法认定他出现在那里是去嫖娼。毕竟,一个人可以在很多种合理的可能情况下出现在一家足疗店,即使它是一家涉黄的足疗店。

  人性是复杂的,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所以,“雷洋很爱老婆”、“当天是雷洋和妻子的结婚纪念日”等信息,都不足以证明雷洋没有去卖淫场所嫖娼的可能,但同样的,即使雷洋出现在卖淫场所,也并不证明他对该场所的卖淫现象是知情的,更不能证明他具有嫖娼的意愿或故意。但是,由于嫖娼从来不是一件合乎道德的事情,更不是一件合乎法律的事情,所以,一个人一旦被戴上一个“涉嫌嫖娼”的标签,就很容易被立刻打入另册,被认为针对他的一切都是情有可原的,或者至少是可以过分一些的,即使针对他的是一场暴力。

  雷洋的家属所质疑的,正是可能存在的暴力执法。的确,且不说雷洋是一个“涉嫌嫖娼”的人,即使他是一个涉嫌杀人的嫌犯,当他仍然是个嫌犯的时候,也不应该出现口中流血、身上淤血等现象,更不应该不明不白地死亡。更诡异的是,在尚未经过法医检验的情况下,派出所在通知家属时便称死者是“在被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其中的掩饰意味已经颇为明显。所以,家属与公众都有理由质疑雷洋死亡前可能发生过暴力执法。

  即使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雷洋进行了嫖娼的违法活动,昌平警方仍然要对雷洋身上的伤和血尤其是雷洋的死亡作出合理的解释,并按照法律给家属以赔偿。如果不能证明雷洋有嫖娼行为的话,还要向雷洋的家属道歉,并设法消除因指称雷洋“涉嫌嫖娼”而给其带来的负面影响,给生者以安慰,还死者以安宁。

  污点往往具有转移问题焦点的作用。所以,在这一事件中,公众所担忧的,不仅是可能存在的暴力执法,更是对暴力执法的对象污名化的可能性。我们当然希望这种可能性是不存在的,但前提是,当事警方必须认真对待公众和死者家属的每一项质疑,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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