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5月17日网上反映我局“和平派出所民警暴力执法,用警棍殴打大学生”一事,省、市公安督察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认定网上反映情况属实。经我局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和平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及分管和平派出所的县公安局副政委停止执行职务;对涉事民警宋冬冬、未得文先行采取禁闭措施,县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做进一步调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官方微博)(5月18日 新华网)
你在路上,看到执法人员有暴力嫌疑,你拿起手机拍摄下来。结果呢,却被民警带走,且遭遇暴力毒打,连屁股都开花了。此情此情,绝对不是电视剧中的情节,而是现实的一幕。对于涉及事件的民警,榆中县公安局的决定是“禁闭”并“严肃处理”。那么,问题就来了,怎么的“严肃”程度,才能够愈合这两名大学生被打花的屁股呢?我们知道,所谓关禁闭,不过是自己人处理自己人罢了,到底能够起到哪种效果,可想而知。而所谓的“严肃处理”仍旧在等待公布中。
其实,这件事并不复杂。公民拍摄公务人员执法,可以吗?按照宪法的规定,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公务人员是代表民意执行民意的人,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进行监督,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所以,公务人员执法的过程,没有必要遮掩,更不能够害怕被拍摄。否则,就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在这起事件中,两名大学生路过,看到民警在暴力执法,于是,拍摄下来。这个过程中,大学生行使的乃是监督公权力的权利,没有任何错误。
然而就是这样的没有任何错误的监督公权力的行为,却被“莫须有”地带到了派出所,这个程序上就存在诸多疑问。难道在马路上随便走的一个人,都可以被带到派出所吗?依据何在呢?尽管,两名大学生拍摄的是执法过程。但,如果执法过程公正合理且合法的话,拍摄了又有何妨呢?不过是帮助社会弘扬正义和正能量罢了。所以,在“严肃处理”中,我们不希望仅仅看到的是“关禁闭”这样的“自罚三杯”,而是认真思考执法程序上的问题,并且能够将所有不合法的程序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对遭遇毒打的学生道歉并且赔偿,这才是真正的“严肃处理”。
再思考一下,即使两名大学生真的有啥嫌疑,就能够遭遇这样的毒打吗?推而广之,难道之前那些被带到派出所的人都遭遇过相似的待遇吗?说着说着,问题似乎越来越多。但归根结底,还是对于没有关进笼子里的公权力肆无忌惮的一种恐惧。因为,动辄就被带走,动辄就遭遇毒打,谁还敢去监督公权力的执法?那么,越来越多的人不敢监督且不愿监督公权力的行使,势必会导致公权力更大程度的滥用。
所以,愈合打花了的屁股,对领导停职是必须的,涉事民警关禁闭也是必须的,榆中县公安局对于网络舆情的反应速度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屁股的真正愈合,还应按照法律的程序,追究涉事民警打人的责任,尤其是如此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行政范围内的纪律处罚和法律范围内的处罚并举,才能够让打花的屁股慢慢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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