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山东聊城一起“刺死辱母者”的血案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因不堪忍受母亲被多名催债人欺辱,22岁男子于欢用水果刀刺伤4人,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但是,舆论一边倒的站在了“杀人者”于欢这边,并形成了一轮新的关于司法公正和司法救济的大讨论。
诸多媒体已经纷纷发声,对于如今这种无期徒刑的判定表示不解。公众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并不仅仅是因为于欢仅是个案,这更关乎弱者需要救济的时候,司法能否提供保护。当于欢面对被拘禁以及人格侮辱的时候,他并没有做出过激举动。而四次报警以及拨打市长求助电话,更能看出他们依旧相信司法公正。但是,恰恰是他们最期待的警察到来,只留下一句“要债可以,不要伤人”就走之后,成为了压倒他最后一根稻草。当得不到司法救济的时候,于欢铤而走险的选择了一条极端自我保护的途径。而焦点也在于于欢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法官判决的公正性,也受到了诸多的质疑。犯罪行为是在绝望情况下的人性自然反应,冷血生硬地予以判决,显然不是一个正当的判决。如果当时,面对求助警察已经毫无意义,如果不击退这些讨债人员,于欢母亲将会遭受怎样的结果也难以想象。虽然,司法不应该遭受舆论的左右。但是,一个好的判决,至要有起码的认可,当所有人都一边倒的站在对立面,显然这样的判决,已经在民众心里,失去了基本的公正性。司法公正绝对不只是冰冷冷的文字,更应该有人情味,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性,让老百姓在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得到司法的救济。显然,这次判决,老百姓丝毫都没有感受到公正和救济。
虽然,现在只是一审的结果,司法程序还没有结束。但这次的舆情的爆发,也可以侧面反映出一个问题,当一些判决遭受严重质疑的时候,更应该去听听这些反对的声音。聂树斌案件中,也是舆论助推了司法的进一步完善。这一次的辱母案,其实也是一场司法的大讨论。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而司法的本质,其实就是为了维护我们基本的公序良俗,如果只有冰冷冷的文字,如果不做出符合基本人情的司法裁定,难免会引来更多人的质疑。值得称赞的事情是,最高检派员调查警察是否失职渎职 ,山东高院也受理上诉,后面的裁定,让司法融入正常的人性,或许是才是本次事件真正的题中之义。(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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