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两点论 四川日报 陈云鸽 剪辑 古单宇
深圳近日发布通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全市所有道路全天候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有效期5年。同时新规为急弯、坡道顶端等视距受限路段和紧急情况保留鸣笛空间。这一设计并非“一禁了之”,而是在安静与安全之间寻找治理“最优解”。
汽车鸣笛噪声,是大城市长期存在的民生顽疾。早晚高峰的催促鸣笛、学校医院周边的喇叭召唤、重型车辆刺耳的气喇叭,持续侵扰居民生活。深圳全域禁鸣,回应了市民对安静城市的期待,也以刚性制度约束无意义的乱鸣、滥鸣。
更值得肯定的是,它不是简单剥夺鸣笛功能,而是对鸣笛行为精细区分。禁止拥堵催促、惊扰行人、长时间连续鸣笛等扰民行为;对影响安全视距、突发紧急状况,仍允许鸣笛示意。这跳出了“要么全放开、要么一刀切”的简单思维,体现城市治理的弹性。新规还给出在特殊路段优先用灯光提示行人车辆的替代方案,也为驾驶人提供了清晰可行的操作指引。
当然,政策落地的考验才刚刚开始。新规能否见效,关键在执法效能。执法要精准甄别必要安全警示与情绪化扰民鸣笛,避免机械执法。与此同时,还要配套做好宣传引导,帮助驾驶人养成“灯光优先”的习惯,防止司机因害怕被罚而在危险场景不敢鸣笛,埋下交通安全隐患。噪声抓拍等技术手段,也需要持续完善,保障取证客观公正。
城市的交通治理,是多方诉求的平衡艺术。安静宜居的城市环境是民生期待,道路通行安全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深圳全域禁鸣,以刚性处罚管住扰民噪声,又以例外条款保留安全空间,刚柔并济、约束与弹性并重。这种精细化治理,让城市在安全通行中多一份安宁,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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