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两部门首次联合出台的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文件。据介绍,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等民政传统特色职业从业人员,广泛活跃在民政生产服务和技术创新的第一线,是民政技能人才主力军。《意见》共六部分15条内容,明确了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使用制度、畅通人才评价通道、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民政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广泛分布在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仪服务员等多个传统特色职业。他们活跃在民政服务的第一线,是民政事业的重要力量。然而,当前民政领域技能人才面临着诸多困境,如总体规模不足、拔尖领军人才短缺、结构有待优化以及职业吸引力偏低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健全人才评价体系,能够拓宽职业发展通道。目前,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存在“天花板”较低、吸引力不强的困境。此次《意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发力。纵向上,推动用人单位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拓展为“新八级工”制,增设学徒工、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这使得民政技能人才有了更广阔的上升空间,激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也让他们在职业发展中更有获得感。横向上,支持各地探索民政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对应关系,推动高技能人才与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贯通发展,让民政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路径更加明晰,为他们打开了更多职业发展的大门,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民政事业。
畅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是健全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民政技能人才等级评价机制存在不健全的情况,全国层面评价机构建设滞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冷热不均。养老护理员由于社会需求大,评价机构积极性高,但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等职业,因从业人员数量少、场地设备要求高,相关机构积极性低,很多省份没有备案此类机构。《意见》明确支持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民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优化备案方式,简化流程。同时,支持省级层面统筹评价资源,遴选认定机构。鼓励急需紧缺且从业人员规模小的职业与规模较大职业协同备案,加快实现省级层面民政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覆盖,让更多民政技能人才能够得到公正、科学的技能评价,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准确的定位和认可。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健全人才评价体系的有效手段。去年举办的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了良好反响,优秀民政技能人才站到“C位”,获得了荣誉和社会认可,增强了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通过竞赛,不仅为广大民政技能人才搭建了展示才能、切磋技艺的平台,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还让更多人认识到民政技能服务的技术含量和人文关怀,增进了全社会对民政技能人才和民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未来,持续举办全国性大赛和鼓励地方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将不断激发民政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民政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是打造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核心举措。民政高技能人才是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要契合点,他们的职业应该得到充分尊重,通过拓宽职业发展通道、畅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等措施,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民政事业,优化民政技能人才结构,提升民政服务质量,让民政事业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牛霄 校对:徐登林 责编: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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