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得“真报实告”

http://www.scol.com.cn(2021-1-15 8:26: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段官敬
作者:段官敬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年初岁尾,又到了领导干部一年一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节点。个人有关事项及时、完整、准确、规范报告,既体现党员干部纯洁、忠诚、干净、担当的党性品质,也某种程度上蕴藏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要知道,领导干部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事关履职用权、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等重大任务,甚至可以对一个地方政治生态造成示范效应。所以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不是私事和家事,而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从严治党的大事和要事。

  现实工作中,不乏少数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走心、不用心。比如,有的“年年重复昨天故事”,报告事项无非一句话“没有重大变化”;再如,有的“半抱琵琶半遮面”,报告事项有所遮掩、有所保留,对于新变化的事项“想当然”,认为无关紧要;还如,有的“交由他人代操劳”,填写报告事项由下级和文秘代笔,自己成了“旁观者”,等等。凡此种种,缺乏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敬畏之心,更缺乏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的忠诚之心,严重影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权威性与政治性。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看起来是报告“有关事项”,照见的还是政治本色和党性理念的纯色与底色。俗话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若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严格管理好身边人、枕边人,严肃净化生活圈、工作圈等等,怎能有何事不能向组织如实报告。相对应,倘若不能够如实、规范、全面、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必然会因为遮掩、闯关、蒙混,将小问题演拖成大病变、小渗水变成大塌方。

  从某个角度看,上报个人有关事项也是加强党内监督,起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作用。且知,唯有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领导干部来年把自己摆出来、铺开来、敞开来的勇气都没有,想必在履职用权、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上存在一定的瑕疵和不足。越是如此,越来客观、真实、及时向组织汇报,通过组织点、同志提、群众评、下级督,找准自身个人有关事项不规范、不合格的地方,抓早抓小整改到位,就能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己的目的,否则只会在自以为是、不以为然中进入误区、跌入深渊。

  总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就得“真报实告”,把自己个人事项变动,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因私证件、房产情况、金融投资、经商办企等情况依规依法报告,方能让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探讨及时跟进。一来可以解除诬告诽谤之忧、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二来对标对表个人报告事项,对违规违纪的进行提前介入整改,起到自我革命、刮骨疗毒的效应。所以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能否“真报实告”,体现的就是领导干部自身党性素养与政治担当,唯有习惯在监督下履职用权、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才能行得更远、走得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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