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轻意对自杀官员做“涉腐”联想

http://www.scol.com.cn(2015-5-19 7:46:4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孙煜
作者:孙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16日,江西南昌官方发布消息:5月14日上午,南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闵红妹(男)在其居住小区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5月17日 新浪网)

  近些年来,官员自杀事件频繁上演,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从2003年8月底至今,被各级官方认定为自杀的官员已经远远超过了120人。也就在去年10月21日,福建仙游县一位年仅29岁的纪委工作人员也用坠亡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次,南昌县的纪委官员闵红妹也勇敢的选择跳楼自杀。该新闻被媒体大肆报道,标题中还有了“被曝索贿50万元”的敏感字眼,想必十分抢眼。

  显然,在媒体的舆论报料面前,这位官员自杀的理由似乎已经非常充分,因为受贿,随时可能被纪委的反腐利刃击中,顶不住压力,所以从楼上跳了下去……

  一位官员跳楼,咋就被加上了“被曝索贿50万元”的解释了呢?原来,2013年1月30日湖南省青年记者协会主办的新湘报曾以《江西南昌县一村委会被指招商引资过河拆桥》为题,报道了南昌县八一乡钱溪村村委会招商引资“关门打狗”一事。该土地承包人爆料称,闵红妹就其厂房拆迁一事,多次指使其亲戚、南昌县八一乡钱溪村村主任索要了“了事费”,最多索贿金额达50万元,但此事后来并无后续消息。

  仅凭这样的一篇报道,让大家对该干部今天的死与两年前的“可能”索贿一事联系在了一起。但是,一个无法查证的小道消息,没有经过法院等权威部门的证实,到了今天却似乎成了该官员自杀的最合理解释,恐怕难以让人信服,说出这样的话,无非是把民众的思路往官员贪腐路上引,这样的做法恐怕有失偏颇,不仅让死者的家属难以接受,作为有正义感的民众必定是愤愤不平。

  别轻意对自杀官员贴“涉腐”标签。俗话说得好,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如果怀疑自杀官员与受贿有关,那就应该拿出真凭实据来让大家信服。有了人证、物证,何惧贪官不露出尾巴。但如果仅是为了吸引公众眼球,为增加新闻吸引力,经不起检验的猜测之语还是不说为好,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人民大众负责。当前正处于反腐的攻艰阶段,贪腐案例往往都是民众关注的焦点,稍有不甚,可能因为几句不负责的话而误导了舆论走向,造成严重后果。

  诚然,现实确实有一些官员是因为腐败问题而走上了自杀之路,但还有更多的自杀官员,他们与腐败似乎并没有关系。比如:2009年2月,射阳县地税局长因“抑郁症”自杀,广东茂名市检察院刘先进,因身体不好,严重失眠,精神焦虑也选择了结束生命……

  所以,在一个个官员自杀的不正常现象背后,有着各种不同的原因,没有真凭实据,我们没权力怀疑每一名官员的自杀都可能与贪腐败露有关,别总带着有色眼镜,给他们贴上“涉腐”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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