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召回”制度成为另一种形式

http://www.scol.com.cn(2015-4-15 8:59:5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图八木
作者:图八木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治理懒政庸政,贵州省黔西南州从去年开始尝试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截至今年2月已有1334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其中包括处级干部59名,其中处级干部59名、科级干部269名、一般干部1006名。在召回后的集中培训阶段,黔西南州有的单位甚至组织“召回干部”军训一天。黔西南州的这一尝试,已被中组部党建研究所和贵州省委组织部组工干部学院列为2015年重点课题系统研究。(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贵州省黔西南州推出的“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可以说为解决当前“为官不为”问题创新了一条新路。从目前公布的管理制度内容来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全面的,不但让问题干部“失面子、换脑子、丢票子、腾位子”,还通过“注重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施策、注重教育引导、注重正向激励”这“四个注重”来增强干部召回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好方法,可以说是一项操作性强、有较好执行力的新制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没有严格的贯彻执行力,制度就会成为一张废纸。建国以来,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不少,但为什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还是出现那么多的违反党纪国法的事件来,主要的根源就是一些党员干部没有把这些规章制度当回事,缺乏有力的执行力,久而久之就把党纪国法丢置脑后,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最终走上不归路。

  同样,从目前来看,问题干部“召回”制度在国家大力反腐败纠正作风建设的大背景下,发挥其作用是肯定的,但如何能够形成持久的执行力,却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当前“打虎拍蝇”的威慑力对问题干部“召回”制度还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的,当腐败斗争从治标到治本转变之后,如何保持问题干部“召回”制度的有力执行,而不会变质走样是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就是在目前的执行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着一些可能走样的执行方法。例如,每一个单位的工作性质不一样,如果用一刀切的标准去衡量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是否公平?另一个方面,工作干得越多容易出现问题的几率也越高,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在每一个单位中都可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偷奸耍滑之人,他们本身没有多少真本事,但有些小聪明,喜欢溜须拍马,善于搞好人际关系,因此,虽然他有些问题,但可能因为大家对他的印象较好,反而认为他不错。而那些埋头苦干累死累活的人,由于工作多,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容易得罪人,反而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如果由各单位来上报问题干部,是否会造成更加的不公平?

  还有,有一些单位中存在着一些年龄较大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干部,他们在单位中基本不再干事,又由于他们曾经是领导干部,别人也不好说他们什么,再加上他们平常基本不在单位,不可能得罪什么人,或者与群众发生工作上的问题,对待这类干部又应该如何处理?将他们“召回”不太可能,一是他们的年龄也快要到退休年龄了,二是他们本身不是没有工作能力和水平,而是他们不再想干事,等着退休。如果放任自流,“召回”制度在这些干部面前就成了摆设。

  要严防“召回”制度成为另一种形式,必须加大督查力度,必须一碗水端平,决不能让一些人钻了空子,更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必须采取末位淘汰制,使广大干部意识到,干好工作也要象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才能不断地得到提高,任何不爱学习、没有创新、凭老经验办事的人都要有被“召回”的危机感。只有到那时,才能使问题干部“召回”制度真正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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