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有利自由迁徙

http://www.scol.com.cn(2015-3-27 7:52:0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毕文章
作者:毕文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全国每位公民只有一个户口、一个公民身份号码”,在昨日公安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提出,力争通过一年多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唯一性的目标。(3月26《新京报》)

  各地户籍改革缺乏统一的规范,各行其是,竟然出现了诸如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蓝印户口”、“红本户口”、“绿本户口”、“咖啡户口”等各种户籍并存的奇怪现象;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大量买卖户口、人户分离、空挂户口、双重户口、无户口黑户、长期“暂住”人口等等问题。其实,这些现象只是冰山一角,很有问题还没有暴露出来。各地应该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彻底解决各种乱象。

  各地户口、身份证领域管理混乱,各种问题五花八门。有人“多户口”;有人“买户口”;有人“无户口”;有人督促“查户口”,有人建议“废户口”。这是因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捆绑了诸多利益,必须进行改革。所有改革都必须落实到住房、工资、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相关改革中。以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管理作为本质特征的户籍、身份证管理,不仅不能被弱化甚至取消,反而应该不断依法、科学强化。

  户籍制度改革不是解决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纳税或者治安问题。任何把公民身份信息赋予其他社会管理职能的做法只能加剧户籍改革的难度,阻碍公民身份平等和迁徙的自由。相关的社会管理职能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与户籍制度不能混为一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为公民自由迁徙搞好服务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个行政机关应该认真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能总有“管制”老百姓流动的思想。

  《宪法》在公民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全面废除《户口登记条例》,实施“居民身分证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流动人员不再受到户籍身份而带来的不公正待遇和歧视,能够自由迁徙。如此一来,全社会的法治文明才会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