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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我的“老板”?骑手伤残赔付难需要明确答案丨新闻两点论

http://www.scol.com.cn  (2026-09-23 16:02:1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蒋华
作者:张微微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新闻两点论 四川党的建设 张微微

近日,澎湃新闻《谁是我的“老板”?求解骑手伤残赔付之困》的报道冲上热搜。送餐十二载的骑手王福民意外受伤后,陷入确定不了劳动关系的维权迷宫:一纸众包协议模糊用工身份,为他提供薪水、投保的,是平台层层转包的小企业,历经多次更换;平台的算法掌握着对他的奖惩权,但当他主张劳动保障权益时,平台似乎隐身了。

这场伤残赔付难题,揭开了新就业形态用工中一道精心构筑的责任隔离墙。

传统劳动关系里,用工主体、权责、保障一一对应。而一些平台却借众包合作的名义剥离法定用工责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外包公司互相推诿,平台置身事外,劳动者维权举步维艰。正如网友评论:“算法将收益吸纳于指尖,却将风险转嫁于肉身。”

收益和责任应当是相当的,这是一个朴素法理。新业态商业模式可以创新,但法治底线不容变通突破。劳动关系认定不能只看纸面协议,核心要看实质管理关系。骑手穿着平台制服,平台的算法记录着其行程轨迹、送达时长、差评记录,通过扣减费用、降低信用值对骑手进行惩罚——这难道不是一种比传统考勤更精密、更无孔不入的劳动管理吗?当算法行使着这些管理职能时,它就不再是中立的技术工具,而是劳动管理的实施者,部署并运行该算法的平台,理应承担相应的用工责任。

破解骑手维权困境,需要穿透层层商业包装,打破责任壁垒。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补齐其权益短板。

今年7月1日起,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已扩围至全国31个省份,为骑手提供了一条不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救济通道,这无疑是进步。但有专业人士提示:新职伤保险的待遇水平与工伤保险仍有差距,不直接支持长期护理等大额项目。更重要的是,绕过劳动关系认定虽然短期内降低了维权门槛,却可能固化平台“无雇主责任”的现状,使劳动者长期处于保障不足的灰色地带。

因此,立法层面,建议明确算法管理构成劳动管理的法律事实,将平台纳入共同用人单位范畴,畅通“以一告多”的连带责任认定规则;执法层面,建议要求平台建立完整可查的工时台账,禁止通过轮换签约主体规避用工责任;司法层面,建议以“支配性劳动管理”为核心鉴定标准而非拘泥于合同形式,为骑手提供救济。

新业态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每一位一线劳动者的奔波付出。“王福民们”理应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谁是我的老板?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仅关乎一个个受伤骑手能否获得赔偿,更关乎数字时代劳动尊严的底线能否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