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两点论 四川日报 吴楚瞳 拍摄 周宝 剪辑 郭雨荷
明天,就在明天,约束日常侵害的法治音量就要“开播”啦!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其中明文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长期以来,广场舞、户外直播扰民等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因为劝不听、管不住、罚不了,处于监管灰色地带。
面对广场舞噪声、户外直播噪声、商户高音喇叭、邻居家装修噪声等,以往只能通知物业、告诉社区,请他们“管一管”。然而,在没有法律约束之前,基层工作者能做的也只有劝一劝或者调解一下。但道德,从来只能约束有道德的人。遇到不讲理的,可能陷入“劝了又犯,犯了又劝”的死循环,更有甚者可能从口角之争演变为肢体冲突。当某些行为未被定义为“违法”且缺乏清晰、可执行的罚则前,最大的成本仅仅是“被人说几句”,所有的规劝都等于零。法典最硬核之处在于,从“劝你小声点”转向“再吵就罚钱”,这个根本性的转变,把不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从道德自觉变成了法律制约,把扰民从邻里纠纷变成了违法行为。
近日,深圳多处公园安装“定向音箱”以技术手段控制广场舞噪声传播范围。当广场舞团队在指定区域活动时,只有站在这个“声音光束”范围内的参与者能清晰听到音乐,一旦走出这个区域,音量便会急剧衰减。从技术角度来说,这是个好办法。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为何相关部门要为一部分人的违法行为买单?法律划定的是行为底线,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不可或缺的仍然是道德高线。道德自觉不仅零成本,还能减少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当每个人都能共情“不想被别人吵到,也不想吵到别人”时,不需要任何外部监督,就能做到零成本的自我约束。这不仅是一个人真正成熟的样子,更是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底色。
法律兜底,道德向上,我们共同生活的社会,最终是什么样子?答案不在即将施行的法典里,在每一个普通人的日常选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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