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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模糊公示”,别让公信力也被“打码”丨新闻两点论

http://www.scol.com.cn  (2026-01-08 15:52:3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新宇
作者:张微微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新闻两点论 张微微

近日,浙江象山县一则干部任前公示引发舆论关注。在当地报纸的电子版中,该公示图模糊难辨,与周边新闻内容的清晰排版形成鲜明反差。面对媒体询问,当地县委组织部仅回应“已通过报纸和电视台通报”,并未回答公示为何模糊、是否影响公众监督等网友关切。这种“模糊公示”现象,被不少网友质疑为“有意规避网络监督”,进而引发对公示程序公正性与透明度的讨论。

近年来,类似干部任免公示问题屡见网络,暴露出个别地区在公示环节仍存在明显短板。例如,广西桂林平乐县委副书记被曝年龄信息前后矛盾,引发公众对档案审核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带病提拔”的质疑;湖南大学事业编制招聘两次公示均隐去候选人姓名、仅显示报名序号,被批评削弱了社会监督的有效性;湖南东安县某次干部公示图片即便放大50倍仍难以辨认,而相关部门却坚称“信息清晰”,进一步激起公众对是否存在“火箭提拔”等违规操作的猜测,等等。

这些发生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事件,呈现出一些共同症结:一是公示信息有误、不完整或可读性差,影响公众读取与监督;二是相关部门的回应往往避实就虚,惯用“已按程序公示”等模板化表述,缺乏对实质疑问的解答;三是审核与纠错机制明显缺位,即便问题曝光,也少见对公示流程本身进行系统性反思与整改。

从更深层次看,此类现象折射出两种可能:若信息无误却人为“模糊化”,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漠视与傲慢;若因信息本身存在问题而故意遮掩,则说明选人用人环节可能存在违规操作。无论是哪一种,都会动摇公众对干部选拔公平性的信任。

干部任前公示不是“走形式”,而是公众参与监督、组织部门听取民意的重要窗口。尤其在互联网时代,唯有清晰完整的信息、严谨负责的审核、公开透明的反馈三者共同发力,方能筑牢选人用人的公信基石。为此,建议当前公示制度至少在以下三方面加以完善:

一是推动公示内容标准化、完整化。除基本信息外,可尝试公示拟提拔人员的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破格提拔的具体理由及决策依据等,使公众监督有据可依。公示载体也需确保信息清晰可读,杜绝“技术性模糊”。

二是建立人事档案动态核验与联动机制。可参照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探索构建全省乃至全国联网的干部档案数字平台,对干部年龄、学历、履历等关键信息进行自动校验与实时更新,从源头防止信息矛盾。

三是形成监督与反馈闭环,强化问责与结果公开。公示期间收到的质疑,应限期核查并公开答复,且答复内容须经得起推敲。如“平乐年龄疑云”事件,虽然当地已表态会核实,但时隔一月核查结果仍无下文。公众期待这份核实能更及时、更透明,别让“年龄疑云”一直悬着。只有将处理结果置于“阳光”之下,才能真正树立公示制度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