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周丽萍
“反腐败穿透力”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首次提出的重要论述。2026年中央纪委工作部署的一个“重头戏”,就是不断提升反腐败穿透力,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将“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引,凸显“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穿透”二字,来自“穿透式监督”,最初是金融监管的监督方法与技术路径,用于破解复杂交易结构、股权代持等监管盲区,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穿透表象,揭示权力与利益非法交换本质。当前,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触及利益越来越深,贪腐行为的关联性隐蔽性越来越强,查处难度越来越大,比如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把“穿透”概念用在反腐败治理上,就是要以系统思维穿透表象直达本质,破解“发现难、识别难、治理难”问题。
“反腐败穿透力”,穿透的是什么?今年的反腐大片做出了非常生动的注解。
穿透线上和线下的物理隔离。如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原司长姚前收受的虚拟货币案,通过区块链技术还原虚拟货币流转,穿透“技术屏障”形成证据闭环。穿透境内和境外的空间隔离。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勇的跨境腐败案,腐败行为在境外、赃款赃物也在境外。穿透时间和空间上的切割。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徐宪平刻意把“办事”和“收钱”分开,一笔原始股在十余年后才兑现获利数百万……反腐败穿透力,就体现在一个个穿透伪装、斩断链条、治理根源、科技赋能的反腐实战中。
可以想象,提升反腐败穿透力对现实和潜在的腐败是多大的高压震慑。前例中,李勇就曾沾沾自喜于自己跨境腐败的“手法高明”,“有些项目完全闻你都能闻出那个味儿来,就是这个不正常,但是你没法查”。结果,铁证面前无可抵赖。而冯疆以为事过境迁的招投标“伸手”,几年后还是被浙江的智慧监管监督系统通过数据“揪出来”。再狡猾的狐狸,都斗不过好的猎手;永远在路上的反腐败,永远“道高一尺”。
提升反腐败穿透力,也对反腐败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有穿透式的查案思维,不限于“此时此地”,不止于“就案办案”;要具备穿透式的查案技术,靠人脑也靠智脑,通过科技赋能突破信息壁垒,实现对隐蔽腐败行为的精准识别。今后纪检监察机关将更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多种信息碰撞中查找问题关键线索。
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战略抓手,反腐败穿透力不止看穿、查穿,还要治穿、防穿,以技术与制度合力实现“精准发现—有效查处—源头治理”的全链条穿透,把我们反腐败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水滴石穿。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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