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立规明矩。这绝非简单的制度更新,而是释放鲜明信号:发展党员是关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执政根基稳固的“头等大事”,绝不能当作敷衍了事的“小事”。
严把入口关,立牢政治标准“硬杠杠”。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政治合格是首要前提。发展党员必须坚决摒弃“能人标准”“好人标准”“亲戚标准”,把政治考察贯穿始终。全面推行“政治体检”负面清单,落实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政审联审”机制,打破信息壁垒,让隐性问题无处遁形。定期排查、去芜存菁,坚决将政治不纯、动机不纯的投机分子挡在门外,严防“带病储备”,从源头守护党的肌体纯洁。
淬炼思想魂,破除培养教育“形式壳”。发展党员,重在“思想入党”,绝非“填表入党”。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理论武装融入培养教育全过程。比如探索“理论学习+现场答辩”模式,让申请人述学评学、接受群众质询,检验信仰成色。压实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责任,建立“谁介绍、谁负责”终身追溯机制,刺破形式主义面纱,甄别“临时靠岸”的投机者与“信仰坚定”的实干者,确保吸纳真正有觉悟、有信仰的先进分子。
拧紧程序阀,筑牢规范守纪“防火墙”。程序严则质量优,纪律明则风气正。发展党员容不得半点“变通简化”,更不允许“暗箱操作”。严格执行备案、公示制度,把全过程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全程纪实”制度,从申请入党到按期转正,每一步都有据可查、有责可追。高悬“倒查追责”利剑,对把关不严、违规违纪的党组织及责任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维护工作公信力。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工作。各级党组织当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把好每一道关口,不把“大事”办“小”、不使“初心”变“空心”,以高质量党员“增量”,锻造“四铁”党员队伍,为党的事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编辑:牛霄 校对:范郁芊 审核: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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