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开车碾压鄱阳湖湿地,教育千遍不如严惩一回

http://www.scol.com.cn(2022-9-29 11:03:3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吴睿鸫
作者:吴睿鸫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微信公号“九江生态环境”日前发布的消息,随着鄱阳湖提前进入枯水期,湖边滩涂摇身一变成为草原,独特的“草原风光”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观赏“打卡”。但是有部分游客图方便省事,开车进入湿地,对湿地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对此,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省、市联合调查组前往庐山市进行督导,调查组通过调研座谈、联合执法等方式切实履行了生态保护职责,筑牢鄱阳湖湿地绿色生态屏障。(9月25日 澎湃新闻)

  由于今年遇到特殊天气,鄱阳湖较往年提前100天进入极枯水期,湖水褪去后,呈现出一幅风景如画湿地草原的别样景象,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原本是探美畅游,但令人费解的是,不少游客将车辆直接开到湖滩,甚至还在干裂裸露的湖床上竞速飙车,并通过网络传播引来更多的效仿行为。此番行为造成大片湿地植被因车辆碾压而枯萎死亡,加剧了湖区泥土裸露,对鄱阳湖湿地造成了生态伤害。

  文明旅游,对一名游客而言,是最为基本的常识和底线要求。当地为保护鄱阳湖湿地,进行了不少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比如树立起醒目的指示牌,在网络上发布了《保护鄱阳湖湿地倡议书》,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劝导等。但仍有些游客“明知不能碾压,偏向湖滩行”,这分明是有意破坏规矩,视法律为儿戏。

  《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今年6月1日,我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我国的湿地保护提供了专门法律依据,其中,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的,并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林业部门、公安部门、城管部门、文旅部门、属地乡镇开展联合执法,针对违规行为,采用“宣传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现场口头劝诫,发放宣传资料,对相关人员普及湿地保护知识,对不听劝阻执意开车进入湿地的司机进行曝光处理。这不仅彰显出执法部门对湿地保护的决心与信心,也体现出执法手段的人性化与柔性化。

  必须承认,游客任性飙车,碾压的是生态底线,更是法律红线。对此,教育千遍,不如严惩一回。既然现行法律有了相应的罚则,就应当对湖床碾压者,对号入座,按照破坏湿地面积,进行严厉的处罚。这不仅有助于当事人认清权利的边界,以及法律法规的“高压线”,懂得如何做一名遵规守纪的游客;对于其他游客而言,同样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总而言之,唯有提高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才能更好引导游客全面提升法律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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