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患上“雪盲症”算不算工伤?

http://www.scol.com.cn(2022-9-2 17:48: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余普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25岁的小文(化名)因眼睛突然无征兆地出现疼痛、流泪、睁不开,到四川省人民医院眼科就诊。医生诊断发现,小文患的是“电光性眼炎”,这是一种常见于电焊工等人群的职业性眼病。医生问诊发现,小文是一名网络主播,工作时间较晚,且长时间近距离使用一种“网红补光灯”,正是这种强光污染导致了她的眼病。(红星新闻 8月30日)

  相较于直播软件自带的滤镜,补光灯能为拍摄带来更清晰、动人、明亮的光影效果,所以,补光灯也被广泛运用于直播行业。“电光性眼炎”又称“雪盲症”。与小文类似,因补光灯影响眼健康的主播不占少数。由此引出两个问题:签约主播在工作过程中,因使用补光灯患上“电光性眼炎”,算不算工伤?能不能提供有关的帮助,减轻主播群体的职业压力?

  直播服务兴起之后,迅速融入各行各业,成为大众带货、网购、学习、娱乐的刚需。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账号累计近1.4亿个,一年内有过开播行为的活跃账号约1亿个。网络主播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容被忽视。他们在工作过程中所面临的健康问题,同样值得我们关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则明确,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电光性眼炎”对电焊工来说,属于“职业病”。对网络主播来说,同样受光污染影响,也当归属于同类范畴。

  网络生活深入千家万户,它对人的现实影响并非局限于虚拟层面。网络主播长期活动于聚光灯下,保持高强度的直播频率,必然会影响身体健康,除了“电光性眼炎”,可能还涉及慢性咽炎、颈椎病、腰肌劳损等等。如何引导网络主播关注自身健康问题,防范签约公司对他们肆意压榨,需要有关部门给予法律支持,鼓励他们依法主动维权。(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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