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2-6-11 9:52:3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618”未至,电商预售大幕已拉开。烦琐规则之下,消费者还在苦等发货。有媒体报道,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预售商品种类的边界在逐渐扩展,发货时间也从最初的10天变成30天乃至45天。(6月9日 《工人日报》)
消费者看着屏幕里的预售商品,满心欢喜地下单购买,但长时间地不发货,不仅耗尽了他们的欢喜,还有可能被预售商品中的“霸王条款”,弄得身心俱疲。不退预付金、不能退换货、不接受中差评……这些“霸王条款”让消费者在网购中处于劣势地位。超长预售降低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还让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跃跃欲试。 为何超长预售商品能够获得商家的青睐,正是因为他们可以借预售转嫁风险。这种“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可以让商家根据预售销量来提前测试市场反应,及时调整生产,按需向工厂下单,从而将仓储成本降到最低;个别商家利用超长预售机制,把前一批顾客的退货补单发给下一批顾客,进一步减少了自身存在的风险;好预售数据不佳,便编造理由单方面撤单,让消费者承担试错成本……商家把自身可能存在的风险全部转嫁给消费者,这显然不是一个商家应该有的姿态。凌驾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之上的预售制,已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对于商家这种风险转嫁的行为,严惩是最好的回应。一方面,针对预售商品,要明确预售商品的种类要求,并根据商品类别,对预售期限作出限制性规定。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平台和商家的监督,重点打击“隐瞒预售”“强制退款”“货不对板”等钻空子行为,通过信用档案、黑名单等方式对商家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为预售制立下规矩,明确商家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厉处罚相关违规的商家行为,才能保证预售制能够进一步得到完善,实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 预售制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购物模式,网络平台更应该承担好“第一守门人”的角色。督促商家明确标注预售商品的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务、风险提示等内容,加强商家的产品审核,杜绝超长预售商品的出现。同时,保证消费者能够给予这些预售商品的评价权,才能更好督促商家完善服务,而不是简单地“一退了之”。预售机制不代表服务可以缩水,平台要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进行实时处罚,才能防止预售制成为商家转嫁风险的套路。 预售商品,服务不能打烊。商家通过预售商品来转嫁风险成本的行为,是对网络购物良好环境的一种破坏。为预售制立好规矩、明确要求,才能让网络购物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也才能让商家和消费者真正实现共赢。(刘颂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