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水溅行人罚款200”给出行不文明上了一课

http://www.scol.com.cn(2022-3-29 14:06: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25日早上7点多,在宁波市余姚市新西门南路,小傅同学坐着妈妈的电动自行车赶往学校,并在学校门口附近下车。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私家车快速经过积水路段。车辆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将她淋了个“透心凉”。当天下午,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条款,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3月28日《宁波日报》)

  汽车由于车速过快,在雨季出现“溅起水花”的现象时有发生,过往行人往往会因为被溅了一身水而懊恼不已。但是,多数情况也是忍气吞声地牢骚一番,即便有较真的,最终的结局大多是吵吵闹闹而结束。而这一次的“汽车水溅行人”的结果是不同的。小傅同学和妈妈,没有直接去吵闹,而是记下了车牌,拨打了110进行报警。

  处警的交警通过公共视频找到了当时的那辆机动车,驾驶员是一名女子。据她说,她当时也是送孩子去上学。因为时间有点紧,就开得快了点,也没有注意到路边的水坑,更没有注意到溅湿了小傅同学。她当即承认了错误并请求交警向小傅同学转达她的歉意。最终的结局是,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条款,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汽车水溅行人”虽然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其涉及不少问题。从浅层面来说,这涉及的是文明出行问题。一个城市的文明,体现在细节上,往往细节的治理,才能更好托举文明城市的文明程度。而对于市民而言则需要通过更小的细节提升文明的素养。雨天出行,驾驶员就要小心翼翼,在路过积水路段的时候,考量他人的感受。尽管说,“水溅行人”不是故意为之,可也是不文明行为。

  从深层面来说,这涉及的是依法出行问题。一些驾驶员往往不把“水溅行人”当回事,认为雨天出行不能太较真,而实际上并非如此简单的问题。因为“水溅行人”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触碰了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需要低速通过。既然从法律的角度是有法可依的,那么我们就不能对“汽车水溅行人”视而不见。

  “汽车水溅行人罚款200”是一堂生动的驾驶员交通法律法规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驾驶员敲响了警钟,出行需要讲规矩,讲规矩不仅是文明和法律的约束,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尤其是雨季出行,不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车速过快导致的。不过,现实生活里“汽车水溅行人”受到处罚的并不多见。因此,我们不能让“汽车水溅行人被罚200元”成为新闻,而是应该成为执法的常态。(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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