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赡养老人就该被列为“老赖”

http://www.scol.com.cn(2022-2-24 8:50: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月2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将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2月22日中新网)

  是否赡养老人是检验子女是否有良心的试金石。父母把子女拉扯大实在不易,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赡养老人。如果不赡养老人不仅是在赡养义务上的失信,更是诚信上的失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将这些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列入“老赖”是十分必要的。

  将这位不孝子女列为“老赖”,看似有点冷漠,有点绝情,但这是一个很好的警示和提醒。作为子女,自己也有做父母的一天,自己也有年老的一天,试想如果自己的孩子也这样找出各种理由不赡养父母,自己心里会怎么想?养儿养女就是为了老了有个靠,自己尽力赡养父母,也是为给自己的子女作出示范,使子女认真履行对自己赡养义务,让自己安度晚年。把不孝子女列入“老赖”,就是让其醒悟,尽心赡养年老的父母亲,为自己的子女做榜样。

  赡养父母天经地义,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把这些不孝子女列入“老赖”,看似有点小题大做,但实际意义远比把那些欠债不还的“老赖”列入“失信黑名单”更有价值。把那些老赖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是对他们在金钱上的失信的惩处,而把“不孝子”列入“失信黑名单”是道义上的。赡养老人,孝敬父母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把这些“不孝子女”列入“老赖”,可以促使更多的人孝敬父母。同时也提醒人们,这些连父母都不孝敬的人,无论在商场上,还是职场上还会有什么诚信可言?对自己年迈的父母都这样,对别人还会真诚吗?因此,把这样的人列入“老赖”是应该的。

  将“有能力而拒不赡养老人”纳入征信,可以更好地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当然,将什么样的“不孝子女”列为“黑名单”,还需要拿出更为明确、细化、有力的举措,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为子女更好地赡养父母创造条件。(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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