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有望终结过度检查

http://www.scol.com.cn(2022-2-23 9:03: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宋鹏伟
作者:宋鹏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应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工人日报》2月22日)

  经过3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终于正式发布,这标志着期盼已久的检查结果互认终于要落地了,而由过度检查产生的医保费用浪费现象也有望得到根本遏制。

  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检查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花费……这样的遭遇,很多病患都经历过。事实上,重复检查不仅浪费病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还可能让身体在频繁检查中受到多次伤害,许多重病人更是苦不堪言。医院之间的这种不信任就好像分属不同的国家,令人匪夷所思——不仅下级医院的检查结果不认,同级医院的不认,就连上级医院的检查结果下级也不认。由于医疗行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病患往往没有发言权和选择权,只能在医生“为你好”的劝说下疲于奔命。

  互认之所以“很困难”,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钱闹的”——认了别人的检查结果,自己就收不上钱,而当“不认”成了业界共守的潜规则,彼此都可以正大光明地从患者口袋里掏钱。医院购置大型检查设备的费用、医生的绩效和奖金、年终福利甚至房补、车补都要从这些不合理的费用中摊出,这就是为什么互认很难实现的原因——你不重复检查,我便少了奖金,当然“很困难”。尤其是在医改打破“以药养医”的怪圈之后,医疗机构自己可控的收入来源只剩下两部分——医疗服务收费和检查检验收入——药品加成收入被取消,所以很多医院更是在“多开检查单”上打起了主意。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18年公报显示,药品费占住院费用比例较上年降低3.1个百分点,检查治疗费占比则较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很多医院将药费损失转嫁到了检查费用上。

  医院要发展,财政拨款又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不从病人身上想办法还能怎样?“刚需”之下,一切规定都可以规避,所以尽管卫生管理部门多次发文要求结果互认,但在现实层面总是遭遇“软抵制”,关键就在背后有“硬需求”。而此次《管理办法》的发布与以往明显不同,一方面体现在,明确要求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且规定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减区域总额预算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一定程度上打消了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执行层面更具可操作性:“要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检查检验项目参加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互认标识,如“全国HR”“京津冀HR”“北京市西城区HR”等。这样一来,不仅医生不能乱来,而且患者自己也知道哪些检查是可以不做的了,有利于监督。最后,《管理办法》也考虑到了现实情况的复杂性,规定了六种可以重复检查的特殊情况,如术前、检查结果变化较快、急诊急救等,充分保障了患者权益。

  自上而下地规范行业乱象,显然更专业和高效,但要想从根本上避免“按下葫芦起了瓢”,保障医院发展和医生积极性不受影响,还需要多管齐下地进行医疗改革:首先,加快分级诊疗的落地,一方面避免患者拿着检查结果在不同医院之间转圈,一方面也有利于上级医院对转来病人的信息有更多的了解,减少重复检查;其次,有必要尽早构建权威的医疗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医院资源共享、互通,并对拒绝互认的医疗机构严厉处罚;最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医院和医生正常发展的需要,让公立医院可以心无旁骛,真正将病患利益放在首位。(宋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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