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故无法下高速被收全程过路费”不妥

http://www.scol.com.cn(2022-2-9 9:16: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月6日,陕西丹凤。春节高速免费最后一日,很多车主一大早出发返程,行驶至沪陕高速商洛段,距丹凤收费站5公里处,由于前方事故交通管制,被滞留了8个多小时,超过了免费时限。收费站坚持收全程段费用,但车主认为事故堵车才导致车主们无法在十二点前下高速,不应该让车主承担所有的费用。(2月8日中新网)

  春节期间,高速上是可以免费通行的,一共7天,从大年三十开始。今年春节高速路免费通行,几乎统一沿用了交通运输部紧急通知的标准。所有省市均明确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在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行驶证为准。在收费管理方面,对于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原则上在入口发放通行卡,在出口时收卡免费放行。此外,在现已出台的大部分地区实施细则中,基本采取按“出站时间”这一时间点计算是否享受免费的最后时间点。也就是说,高速公路免费时间以车辆驶入收费站和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从以上的规定来说,陕西丹凤收费站向那些因交通事故而被滞留的车辆收取全程费用,是符合规定的。但这种做法虽符合规定但不合情理。首先,这些车辆被滞留了8个小时,原本他们就已十分憋屈,大冬天,苦等8个小时,身心都受到极大的伤害。有的车主怕被冻僵,不得不发动车辆,开空调,这对车主来说,是个不小的损失。现在还要他们缴全程过路费,你说他们冤不冤。因此,从这方面来说,这个收费站向车主收取全程过路,是不合适的。

  其次,车主们被滞留8个小时,说明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置不力。不管什么事故,要用这么长的时间处理,说明当时有关部门处置的能力和效率太差。就算出现了事故,有关部门一方面要进行认真处置,另一方面,要疏通交通。不然,车辆就会越积越多。因此,有关部门不但不应该让车主承担因滞留产生的全程过路费,而是应该与相关部门协商,不再收取“因事故无法下高速而收取的全程过路费”,还应该向被滞留的车主赔理道歉。

  另外,有关部门应该从实际出发,不能“一刀切”地强行收取“全程过路费”。现在科技十分发达,车辆何时上高速,什么时候被滞留的,都能实时跟踪和监测到。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确实长时间被滞留的车辆,不管其什么时候出站,都应该免费。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重大节日高速公路免费,确实增加了车辆的出行量。车辆多了,必然提高事故的发生率。如果交警部门早防范、早行动,对事故及时处置,也就不会造成大批车辆长时间拥堵。不可否认,由于交警部门节日加班的人少,使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一旦发生事故,应急通道等都被占据,疏导起来就十分困难,但如果早准备,一旦发现有事故后,及早采取行动,那就不会造成长时间拥堵。

  对于高速公路拥堵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寻找原因,拿出应对方案,要加大警力,加强疏导的同时,在一些重要路段要有人执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及时处置。从而使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车辆免费通行这一措施,让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对因高速路上因交通事故而被长时间滞留的车辆,不能因为其因滞留而强收“全程过路费”。(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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