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家暴”应成党员共识

http://www.scol.com.cn(2022-1-23 9:35:3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严奇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22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最新通报“陕西国企职工家暴案”。灞桥分局依据相关法规,对王鹏飞处五日拘留,对王某给予批评教育。同日,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发微博表示,所在空港集团纪委决定给予王鹏飞党内严重警告。公司决定撤销王鹏飞一切职务。(《扬子晚报》1月23日)

  “拘留五日”“批评教育”“党内严重警告”“撤销一切职务”一系列惩处下来,基本上能为这起舆论热点事件,画上了一个句号。诚然,我们不必继续深挖细究,制造太多舆论压力,衍生二次伤害或三次伤害。不过,这起事件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仍是一则生动的反面教材,值得深入探讨。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处理对王鹏飞后续的任职任用势必会造成持久影响。或许,有些人看来,此番处分基于的是王鹏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事实情况。可实际上,却也是其个人违背我们党优良作风传统的结果。倘若,不及时改变个人作风,同样的问题可能还会反复出现。

  首先要知道,党员干部的家庭形象也联系个人形象。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留下的恶劣影响,必定会经由子女家属、亲朋好友传导出去,败坏党员形象。试问,一名党员干部对结发之妻、膝下儿女尚且无情无义,对待同志和群众何谈真情实意、团结友爱?在反家暴氛围下,又有多少人会对有家暴行为的党员干部,怀有足够的信任?

  其次,良善家风必反对家暴。古人说:“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家风联系党风政风,因治家不严引发的腐败案件比比皆是。而“家风不正”不仅体现在溺爱子女、纵容家属,也体现在不管不顾、暴力相待。且对党员家庭来说,家暴行为衍生的灾害,并不局限于暴力。

  在电影《新警察故事》中,出身警察世家的关祖,自幼受到父亲的虐打,长大后仇视警察,进而展开猎杀警察的行动,并依靠父亲的高官身份屡屡脱逃。不妨猜想,当我们家暴亲属子女的时候,由此积累的仇视心态会不会在下一代身上出现,并使之仇视我们党,仇视我们国家,仇视社会主义?

  再次,反对家暴亦是珍惜家庭。家庭既是党员干部承受压力最好的避风港,也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最牢的防火墙。聪明人善用呵护和关爱培养妻子成为贤内助,帮助自身健康成长。张扬家庭暴力,破坏家庭和睦,一言不合便拳脚相加,无疑是自毁长城之举。

  “拒绝家暴”应成党员共识。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家庭成员当成“出气筒”。面对家庭矛盾,客观理性解决,才符合党员干部正派的身份和形象。

  严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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