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短斤少两的“马虎眼”亟待拆穿

http://www.scol.com.cn(2021-12-2 8:50: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李红军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往一个1000毫升的容器内加一升汽油,刻度显示只有930毫升左右。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一男子网络发布视频,反映长春市南四环附近的众诚连锁加油站涉嫌缺斤少两,引发广泛关注。(极目新闻12月1日)

  一个时期以来,随着我国私家车的大量涌现,加油站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冒了出来,着实方便了人们的出行。然而,在加油站方兴未艾的同时,一些加油站也暗含着种种猫腻,除了服务质量差之外,短斤少两屡屡受到百姓诟病,对此必须予以正视,再也不能让其野蛮生长。

  通常情况下因为加油站属于易燃易爆场所,国家层面的管控非常严格,多为国有专营,但是近几年随着民营资本的加入,民营加油站开始增多。国营也好,民营也罢,客观地说,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短斤少两问题。据媒体报道,近日,有司机曝光120升的油箱在加油站加了161升汽油。11月15日,当事人周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希望此事得到公正处理。此前,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已对涉事加油站采取相应行政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120升的油箱加了161升仍未加满,其中的黑洞有多大,可见一斑。

  加油站短斤少两的“马虎眼”亟待拆穿,对加油站短斤少两问题不可漠然置之。一方面,加油站的这种短斤少两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加油站短斤少两,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与公然打劫又有何异?另一方面,这种短斤少两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绝不是随心所欲地坑蒙拐骗经济。价格欺诈属于不法行为,同样,短斤少两也属于不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规制。

  人们常说要以诚立市,诚信经营是起码的业界遵循。对那些不讲诚信,动辄打马虎眼欺骗消费者的加油站必须及时进行“计量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可借鉴体育比赛中“飞行药检”的做法,事先不通知,对一些加油站进行突然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姑息,不迁就,课以重罚,以儆效尤。只有这样,才能让不法加油站心有戒尺,心存敬畏,少些短斤少两的坑人行为。

  1000毫升的容器内加一升汽油,刻度显示只有930毫升,每天加油车辆成千上百,累加起来就不是个小数目,所赚的“黑心钱”有多少需要算一算。希望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过问此事,别拿消费者权益不当回事。某种意义上讲,规范加油站加油行为也是依法治市的必然要求,不可等闲视之。加油站短斤少两的“马虎眼”亟待拆穿,并需要法律进行规制。(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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