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会了“个人收款码禁止商用”的善意

http://www.scol.com.cn(2021-11-28 7:48: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顾客以后再来俺家吃饼加串,估计要用现金了。”郑州一小吃摊摊主李老太无奈地说到。11月26日,关于“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用途”的消息引发了热议,李老太也有点犯愁:“现在还有多少人用现金付款啊?人家要没带现金,我这收款码再不能用,以后生意肯定有影响。” (11月27日《大象新闻》)

  “今后买东西不能使用微信支付了”“今后到小摊不能使用支付宝了”“现金时代又回来了”……这就是“禁止个人收款码商用”新闻发布后,不少市民的理解。事实上,结果会是这样吗?答案是否定的,这既不是“现金时代又回来了”更不是“微信支付不能用了”“支付宝不能用了”,也不是你到小吃摊、小商店消费的时候必须使用现金了。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要求。简单来说,就是今后你还是能够在“大妈的路边摊”照样使用网络支付,只是支付起来更加安全了。

  而一些网络上的自媒体却为了吸引流量,故意“蹭热点”,曲解政策,甚至是恶意解读:有关部门要打击微信,要打击支付宝,是给银行争利益,是银行“眼馋了支付利益”,甚至有人说是为了打击企业。这种恶意解读显然别有用心。

  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禁止商用,主要目的是确保支付的安全。对于这一点,《通知》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而将“静态码”升格为“动态码”,是将条码支付纳入了安全监管范围,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漏洞,此举可以有效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最通俗的说法就是:通过这种变化,预防和拦截犯罪行为,充分保障大家的利益,保障网络支付的安全。

  现实生活里,借助微信支付、淘宝支付“静态码”漏洞实施的“远程诈骗”等等案件多发,这次的技术升级管理,就是为了应对这些事情的。

  当然,“个人收款码禁止商用”引发了如此多的误会,也给有关部门提了个醒:对于一些比较“专业的表述”在发布的时候还是需要多些“通俗的言语”,毕竟百姓不是专家,你的汉字表述必须多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而不是只有专家才能“看得懂”。

  别误会了“个人收款码禁止商用”的善意,今后你不管是买王大妈的烧饼,还是买李大爷的凉皮,该使用支付宝的使用支付宝,该使用微信的还是使用微信,就别乱担心了,新政策绝不是让你“兜里必须装着现金”,那不是开历史的倒车了吗?(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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