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1-7-24 8:26: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近日,河南多地遭受内涝,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按理,在此情况下,作为一个稍微有点同情心的人,应该为河南加油鼓劲,为河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而高某某在全国人民心系灾情之际,竟然在微信群中用侮辱性语言诋毁受灾群众,实在让人无法理解,是在河南人民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这种不良做法表面上是在诋毁河南人,实质上是他自己在诋毁自己,在全国人民面前丢了脸,被刑拘是他自作自受。 实际上,诋毁河南人的情况屡屡发生,引来了不小的争议。河南人多地少,人口接近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河南不靠江不靠海,工商业不是十分发达,能够容纳的劳动力相当有限。迫于生计,河南每年有1000多万人外出打工。在中国那里有人烟,那里就有河南人。那些外出打工人员成了外地人认识河南人的主要对象。而一些人把极少数河南人的不良言行无限夸大,让一些地方的民众对河南人产生歧视,使河南人在外地的生存状况受到影响,一些企业歧视河南人,甚至对招录河南人设限。 一部河南史,半部中国史,河南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河南人就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河南人和中国其他省份的人一样,有着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优秀品质。近年来,一些人不断炒作“地域黑”,丑化河南人。有的带有明显恶意的辱骂,对河南人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伤害了河南人民的感情,让绝大多数河南人都受不了,不利于河南人与打工地的民众融合到一起。 高某某利用这次天灾诋毁河南人,形成了社会不公,而且还容易产生社会对立,不利于社会和谐。高某某的做法,在伤害河南人感情的同时,也是一种形象自伤。这种没有一点同情心的人,谁还敢与其打交道?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为反对地域歧视、实现平等权利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因此,高某某的做法,有违我国的法律。有关部门将其刑拘,是依法作出的决定,希望更多的人从中汲取教训,要尊重人,而不是去伤害人。(胡建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