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5名孩子溺亡”再敲防溺水安全警钟

http://www.scol.com.cn(2021-5-23 8:16:3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叶金福
作者:叶金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月22日下午4时19分,河北省献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韩村镇有孩子在村边坑塘溺水,经多方全力搜救打捞出5名孩子已溺亡,具体原因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5月23日《澎湃新闻》)

  一次5名花季年龄的孩子同时溺水身亡,这无不让人深感震惊和惋惜。同时,这也再次敲响了“防溺水教育”的安全警钟:未雨绸缪,防患未然,避免“溺水悲剧”年年上演。

  近年来,每到夏令时节,尤其是到了暑假期间,各地溺水悲剧就开始一幕幕地“上演”,一个个鲜活的花季少年,就这样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可以说,每一次溺水悲剧的发生,必然会给他们的家庭带来极大的悲伤和终生的遗恨。

  然而,令人感到忧虑和痛心的是,像这种“溺水悲剧”,每到夏季,或暑假期间,各地年年都屡有发生,有的一次溺亡一两个,有的一次甚至溺亡多个。“溺水悲剧”俨然成了一部年年上演的“连续剧”。

  但“溺水悲剧”缘何还在年年上演呢?笔者以为,究其原因,责任还在于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的“防溺水教育”的严重缺失。首先,学校没有担负起“教育责任”。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头“说教”上,而应切实通过身边真实的、典型的案例,让孩子真正认识到下江河、水库等游泳的危险性,从而让孩子自觉远离“溺水悲剧”。其二,家长没有担负起“监管职责”。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应是孩子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家长应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不间断的监督和管护,确保孩子远离类似“溺水悲剧”。其三,社会没有担负起“安全防护责任”。江河、水库等管理部门除了要在溺水多发水域设立警示牌、提示语之外,还需做好各项河道的防护措施,尤其是要禁止河道挖沙等破坏行为,严防“夺命河道”的出现。

  当然,预防“溺水悲剧”,还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教会孩子游泳。学校不妨利用暑期时间开设“游泳课”,让更多的孩子学会游泳技能,包括溺水自救互救技能,以减少“溺水悲剧”的发生。

  众所周知,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而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尤其是少年儿童的生命,尤显可贵,这些小生命,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寄托着祖国的未来。因此,笔者认为,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共同携起手来,尽快补齐“防溺水教育”严重缺失这块短板,那么,类似“1次5名孩子溺亡”的悲剧才不会“年年上演”“年年重演”。
相关评论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