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面前要习惯先谈法律

http://www.scol.com.cn(2021-2-8 8:19:14)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邓也
作者:邓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月6日,前女记者马金瑜公开发布的一篇自述文章刷屏网络,文中,马金瑜称在与丈夫生活的过程中,曾多次遭遇家暴,还发现丈夫有出轨行为。在没法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情况下,她选择带着三个孩子逃离。对于马金瑜说法,的指控,暴与出轨“都是没有的事情”。马金瑜的丈夫称“都是没有的事情”。目前,妇联、警方都已介入。

  家暴,不是“床头打架床尾和”,而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各方面就应该及时介入,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进行干预、处理,没有价钱可讲。首先,家暴是一种暴力伤害行为,受害者多为老弱妇孺,会对身体健康和身体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决不能放任。无数案例表明,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这就说明家暴具有反复性,而施暴者多有精神、心理、习惯上的障碍,不能指望每一起家暴自生自灭,反而要花非常大的力气有效应对。除此之外,家暴还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发现难、调查难、取证难,这也是为什么所爆出家暴事件的受害者,基本上饱受伤害多年,已经遍体鳞伤,忍无可忍之下才鼓起勇气“鱼死网破”。这也是方方面面力主对家暴行为零容忍的重要原因。

  对于家暴,有的人拿“家规”或者“民俗”说事,这些都不是家暴的挡箭牌。无论是家规还是民俗,都具有明显的时代烙印。我国早已从古代的“家法伺候”进步到如今的“反家暴法”,“棍棒底下出孝子”“家丑不可外扬”等陋俗早已不符合时代特征,更何况有的还违反了法律。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家暴面前要习惯先谈法律,坚守底线。“反家暴”这场斗争是一场全社会的斗争,需要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全部人的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受害者要勇敢说出来,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跟进处理,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是“家务事”“劝和不劝分”。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要严格执行,不能当儿戏。现如今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法律是最稳的靠山,只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能杜绝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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