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笔小球”被刑拘:亵渎英雄,活该被“捉”

http://www.scol.com.cn(2021-2-21 13:36: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段官敬
作者:段官敬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5位戍边官兵的英勇事迹在网络持续刷屏,亿万群众泣澪泪目。然拥有250多万粉丝的金V“辣笔小球”,在网络发表恶意扭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英雄事迹的言论,此事在网络产生了恶劣影响,触发了众怒。2月20日,南京警方发布严正通报,已对其刑事拘留。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戍边官兵的坚定信念和赤胆忠诚,对党和人民、祖国的一片真情,如同喀喇昆仑山一样巍峨高耸,其精神之光华足以令你我折服和敬慕。不得不说,诋毁英雄,如同小丑一般恶心、令人反胃,更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无疑是“中国人中的败类”。正如有网友说到,“他们为我牺牲”。那有什么岁月静好,无非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没有边疆的安定,那有祖国和人民的繁荣与幸福。试问,诋毁英雄、亵渎英雄,还能被世间所容忍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那些所谓的“大V”“金V”,以娱乐至死的猥琐心理,玩世不恭、自以为是,以所谓标新立异的观念吸人眼球、狷狂放肆,如同网络舆论的虫蛆,吮吸社会正能量和主旋律的基石,试图扭曲事实真相、迎合庸俗恶俗,鼓噪不明真相的群众,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诋毁英雄、玷污英雄,触碰了底线、践踏了雷区、逾越了红线,“被刑拘”正是对其无视法律法规的当头棒喝。

  英雄不容亵渎玷污。英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脊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英雄,有英雄而不知敬畏的民族是可悲的。个别“大V”“金V”自以为有了一些粉丝,就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来审视所谓的“世道价值”,且不知在那些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英雄面前,诋毁英雄无疑是“蚍蜉撼大树”、不知天高地厚。且知,英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深沉的力量所在,是精神丰碑和价值底座。英雄的伟岸形象,绝对不容诋毁和亵渎。“被刑拘”正是对其无知狷狂的迎头痛击。

  民族情感不许肆意伤害。戍边官兵用生命守护了民族尊严、维护了祖国领土完整,是最可爱的人、最伟大的人,他们的事迹为中华民族所铭记、为中国人民所敬仰。诋毁英雄、亵渎英雄,是同亿万群众为敌,严重伤害了民族感情,犯了不可原谅和饶恕的过错。可以说,“被刑拘”正是对其无视民族大义的重拳鞭策。

  凡益之道,与之俱行。戍边官兵为了神圣使命,付出了宝贵生命;英雄精神铭刻在巍巍昆仑,如同无形的界碑激励人心,令人澎湃汹涌。凡为中国人都应该向英雄学习,学习他们为了大义而无我的崇高情怀,同他们保持一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精神,而不是逆天道而行、做“中国人的败类”,自认为很时髦、很新颖而丢失了自我且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因为,英雄的精神和事迹值得每一个人敬畏,不容一丝丝的亵渎和污蔑,立起心中坚定不移的信念信仰。(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