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需打通最后“两百米”

http://www.scol.com.cn(2021-1-4 8:26:2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杨维兵
作者:杨维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元旦小长假,和几个朋友喝茶聊天,其间不约而同的谈到所居住小区的问题。有的小区一楼住户改变住宅性质,改成商业经营场所;有的小区私家车乱占消防通道;有的小区宠物泛滥,动物排泄物遍地;有的小区业主把绿化带铲了种菜......虽然存在的问题程度不一样,但似乎都存在问题,让所居住的民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大打折扣。

  其间,与朋友们也谈到了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和已实施了很多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很多法律法规都赋予了城市居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特别是《民法典》,在“物权编”中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等方面都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但在与邻居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现实环境中,真正会运用法律武器、能运用法律武器的人还是比较少,大部分人都是忍一忍,让一让,把怨气埋进肚子里。

  在城镇化率越来越高的今天,很多城市高楼林立,社区居民来自四面八方,互不认识,互不了解,与几十年前的“胡同式”、“小院式”社区结构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如果再运用以前的管理模式,仅凭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已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比如,私家车占消防通道的问题,虽然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已用醒目的标识标明不能占用消防通道,但始终有少部分不自觉的人要占用消防通道。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而有执法权的交警部门,对居民小区内的“事务”,一般也没有精力和意愿去干涉与管理。

  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很多领域和很多方面,单靠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样的群众自治组织已无法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还需要公安、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的力量下沉,建立社区违法违规行为快速处置通道,真正打通群众服务的“最后两百米”。比如,社区乱搭乱建问题、一楼居民“开荒种地”问题,只要最开始的居民“乱作为”,相关执法部门就及时制止,就不会形成蔓延态势,增加后期处置难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议精神正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就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说,除了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外,更多的是需要基层党员干部用现代化思维去组织群众、服务群众。

  民生大于天,民心重如地,群众利益无小事。社区乱搭乱建、滥养宠物、私家车占消防通道.....这些看似小事,却是影响和侵犯大多数人利益的大事。社区治理,都是这样的“小事”,只有把千千万万个小事做好了,千秋伟业才能更具光芒。

  2021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巍巍巨轮正在乘风破浪前行。推进社区治理体系现代化,首先需要基层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基层党员干部彻底转变工作思维,改变工作方式方法,与群众心连心,并积极与已上了网的群众在各种网络社交平台“面对面”、“键对键”,社区治理体系才能更科学、更高效、更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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