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ol.com.cn(2021-1-12 16:18:5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此事经媒体报道以后,曾经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而牵涉其中的学校和当事老师,也承受了巨大的社会压力。随着警方介入,事件发生“反转”,当初捏造事实、编造虚假信息的家长刘某,最终被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而帮助刘某发布谣言、扩大影响的刘某和平台经营者马某,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同样是涉嫌寻衅滋事罪。 一则谣言,最终导致三方获刑,背后的教训足够深刻。作为孩子家长的刘某,仅仅因为和老师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发生了矛盾和纠纷,就煞费苦心编造谣言对老师进行污蔑,乃至于为了扩大影响,施加压力,不惜通过网络“水军”花钱购买“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提高网络关注度,最终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其实已经超过了刘某的控制能力,完全是害人害己。先不说她自己被判刑,而且随着事情越闹越大,势必会对她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以及身心的健康成长带来很大的影响。不知道刘某当初恣意妄为的时候,有没有认真想过这种伤害别人,同时也反噬自己的后果。 在生活中遇到任何事情都应该理性对待,通过正当的、合理的途径和渠道去寻求解决的办法,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网络谣言上,甚至为了达到自己的不良企图不惜铤而走险,最终必然会摔大跟头。刘某的教训,是对所有网络造谣者的一种警醒。而很多网络造谣者之所以还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并不是法律和社会对网络谣言更宽容了,而不过是网络谣言造成的影响还不够大,破坏程度还不够严重而已。 事后,网络“水军”和平台经营者也同样获刑,也同样具有警示意义。现在一些人,利用自己掌握的电脑网络技术或者是资源,依靠在网络上帮人炒作、删帖、平事谋利,这完全就是一种玩火行径,出事只是迟早的事情。该案件中马某从家长刘某处收钱提供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后,又将该业务转包给陈某经营的网络平台,该平台通过提供在各类社交平台账号的点赞数、转发数和粉丝数等服务谋利,三人最终合谋把一则谣言弄得举国皆知,也为此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 不管是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还是通过网络黑产谋利,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则谣言,三方获刑的背后,值得引起我们所有人的警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