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天府网评:让每一次正确行使权利都能得到保障

http://www.scol.com.cn(2020-12-2 8:18: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向秋
作者:向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文件,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要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员权利保障涉及党员权利的享有、行使、保留、救济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让每一次正确行使权利都能得到保障。

  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明白自己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怎样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是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争做合格党员的基础。党章对党员义务内容的明确规定及多次调整,既是对党员的从严要求,也是保证统一行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基础。党章关于党员权利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等权利。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尊重党章、遵守党章,时刻按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与此同时,还要知晓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明晰自己应尽的义务,实现义务和权利的一致,行有所止、心有所戒,始终做一名合格党员。

  正确认识和处理责任与担当的辩证统一关系。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来自对他人的承诺、职业要求、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也指没有做好自己工作,而应承担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担当是指承担、担负任务责任等。党员的责任与担当密不可分,责任是对担当的要求,担当是对责任的诠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员干部既然选择了入党,就要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而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只要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就要按照规定严肃追责。

  正确认识和处理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党员干部首先要在党纪党规范围内,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认识到权力有边界,搞清楚在法律制度规定范畴内什么权能用、什么事能干,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时刻牢记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做到事事出于公心、时时秉公用权,不能弄权、揽权、越权,更不能持权自重、以权谋私。把好廉洁从政这道关,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员干部在谈论权利时,不能忽视应尽的义务。抛开义务,权利也可能受损。要把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有机统一起来,正确行使权利,有效履行义务。(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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