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女孩成“老赖”是一道情与法的辩论题

http://www.scol.com.cn(2020-12-16 13:49: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孟伟
作者:孟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河南郑州一位9岁女童因为没有能力“替父亲还债”,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新闻受到舆论关注。8年前,陈蔓(化名)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将家中房产以55万元转让给王某但没能过户,之后归案被判处死刑。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因其无法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成了老赖呢?真是让人费解又心疼。她才9岁,本身就是一个限制行为能力人,哪里有还款能力,法院如此“限高”的确欠考虑。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陈蔓先后由爷爷奶奶、外公和养母抚养,如此身世着实让人心疼。但据央广网报道,从去年到今年,当地法院先后三次判决2012年的房产转让合同无效,陈蔓归还55万元卖房款。今年9岁的陈蔓因为没有还款,先后两次被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如此不近人情,舆论关注也就不足为奇了。

  随着媒体的曝光,法院的道歉不期而至。12月16日凌晨,金水法院官微发布《致歉声明》,称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金水法院指出,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该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该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这份道歉或许可以平复网友对法院“没有人性”的责备,但这是情的胜利吗?

  其实法院道歉不是法的低头,也不意味着可以完全不用“父债子偿”。虽说“父债子还”只是民间道义,但作为遗产继承人,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只是超出遗产继承范围的债务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眼下的当务之急不是吵吵孩子该不该替父还债,而是要尽快弄清陈蔓的父亲生前的债务情况和她实际继承数额。而且此案还有一个细节,房子还在王某手里且长期出租获得收益,单方面要求偿还55万是不成立的。正如法院最后一个判决,互相返还不失为解决此事的一个方案。

  9岁女孩成“老赖”是道情与法的辩论题,需要我们理性看待。我们应该可怜陈蔓的不幸,但也不能忽略王某这个糟心的买家,继承财产的同时也包括债务,这就是法律的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能让主观臆断左右司法案件,这是基本立场。希望陈蔓可以尽快代替她的父亲把债务弄清,毕竟缓还款也是对这段孽债的交代。而司法部门今后也要避免对未成年发出限制消费令这类过失,力争每个案件于情于法都让大家心服口服。还有就是做父母的一定要对孩子负责,千万别让不幸再代际传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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