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阴婚”陋习是对死者的大不敬

http://www.scol.com.cn(2020-12-14 8:41: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记者来到河北沧州市“中介一条街”,发现不少婚介商户都能介绍配阴婚。据中介介绍,刚出事的有的得10来万,已经埋了的4、5万。中介会在记录完死亡男性的各种信息后,帮忙寻找适龄的女性死者,一般都需要等待。(12月11日中国新闻周刊)

  在我国一些农村盛行配阴婚(鬼婚),没有成婚的男性在去世后,由家人为其寻找一位女性尸体合葬。阴婚是我国一古代旧俗,该现象殷商时期就已经存在,至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一些地方盛传:“祖上有孤坟,家里有孤人”这样的俗语,意思是祖坟里如若有人落单下葬,将会影响到后世子孙的正常婚娶。特别是一些宗法观念强烈的地区,完成阴婚才能从同族过继后代,实现名义上的传宗接代。我国山西、陕西、甘肃、河北、河南、山东及广东、浙江的某些地区更是严守陋习,未婚男女不能葬入祖坟。亦有迷信观念认为,没有婚配的灵魂,会因孤独和憎恨变成恶灵,给整个家族带来不幸。

  “配阴婚”这一始于汉代的陋俗,在新中国成立后一度销声匿迹。然而受利益驱使,这种陋俗在我国一些地区死灰复燃。配阴婚,虽然是一种地域习俗。但现在已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代,这种习俗早已过时了,而由于打击不严,有人甚至利用“配阴婚”做起了生意,从而形成了这一灰色“产业链”,有的人专门从事对女尸进行盗掘;有的专门从事做“鬼媒人”;有的从事贩卖;有的不惜跨省倒卖尸体进行交易。盗尸给被盗死者家属带来心灵上的创伤。失去了亲人,死者家属已是悲痛万分,把死者土葬后,不仅没有让死者“入土为安”,反而连尸首都不见了,可想死者家属心理上,情感上是很难接受得了的。盗卖尸体的犯罪分子固然可恶,但是没有需求何来买卖?由于有了“配阴婚”这个“产业链”,偷盗者会越来越多,价码越来越高,不仅破坏了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而且也给当地造成不安定因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仅从2015年1月1日至今,全国就审理宣判了210起关于“冥婚”“阴婚”的案件。

  虽说如何安排死者的后事,怎样处理亲人的遗体,属于私权的范畴。“配阴婚”也是一些地方的习俗,一时较难改变,但不管怎么样,必须依法依规行事。如果在双方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男女死者葬在一起,那是个人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但不经女方家属同意,并盗尸,强行与男方“配阴婚”,不仅触犯了道德底线,更有违我国的法律,已构成了盗尸和侮辱尸体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近年来由“配阴婚”诱发的刑事案件,除故意杀人、盗窃尸体外,还涉及诈骗、敲诈勒索等,社会影响极坏。刑法虽然对盗窃、侮辱尸体进行了定罪,但是对于买卖环节的参与者,并没有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要遏制“配阴婚”这种行为,无疑需要补齐法律的短板。要防止盗窃、侮辱尸体行为的发生,必须尽快改变土葬的方式,实行火葬。实行火葬后,一方面让“配阴婚”产业链彻底断掉,无尸可盗。另一方面,可以节省做棺材等不少成本支出。另外,火葬既可以保护环境,同时是可以避免“死人与活人争地”情况的发生。(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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