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安家落户”彰显城市温度

http://www.scol.com.cn(2020-11-5 8:27:0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李红军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这些落户天津的流浪乞讨人员,虽然人生经历不同、各有各的不幸,但大多像祝酉晴一样身心并不健全,有的人患有智力障碍、阿尔兹海默症、精神疾病,有的人则身体残疾,无法给出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方等有效信息。”2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了《无家可归的“无名氏”变身享有社保的新市民,193名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天津》的故事。秋意正浓,这样的消息,让人在渐冷的寒风中感受到一座城市的暖意。(澎湃新闻11月4日)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得到了社会的护佑,但是传统语境下更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还是停留在“救助”这个层面上,这些城市弱势群体虽然能做到有饭吃,有衣穿,但是并没有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这次天津市实施“城市善政”——193名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将在天津“安家落户”。传出这样的信息让人倍感温暖,凛冽的寒风里不但让流浪乞讨人员感受到一种社会温度,也让置身事外的社会中人心里暖烘烘的。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每当听到这首歌曾经引发了人们的强烈共鸣,尤其对于那些漂泊在外的流浪乞讨人员来讲,“有个家”对于他们来讲简直就是奢望。然而“有个家”已不再是梦想,“安家落户”开始梦想成真,听到这样的“利好消息”,每个流浪乞讨人员怎能不欢呼雀跃?那可是千百年来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梦想啊。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奋斗的目标。今年是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不单单指农村人口,城市贫困人口也是不能落下的一个群体。多方寻亲无果、长期滞留在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无疑是城市中最困难最脆弱的特殊群体。今年3月,民政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11部门出台《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要将“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作为六项重要任务之一。在此背景下,如何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安家落户”已成为一道社会必答题。

  关注弱势群体,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兜底保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近下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也体现了党中央对困难群体帮扶兜底的决心。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安家落户”,受到社会文明和进步恩泽的眷顾,彰显了城市的人性之辉,显现了一个城市的包容与制度善意。

  眼下冬季已经来临,对于城市里的流浪乞讨人员来讲如何“过冬”是他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授之以鱼莫如授之以渔。善待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不但要让他们衣食无忧,更要让他们“居有其屋”。从这个意义上讲,天津市为193名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安家落户”,让人感受到一种空前的社会温度。愿其他城市也能像天津市那样,及早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安家”,让流浪乞讨人员享受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民生福祉,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这个“必答题”一定要答好。(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