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鬼怪”乘坐地铁也是倡导“地铁文明”

http://www.scol.com.cn(2020-11-1 16:05:3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叶金福
作者:叶金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广州公交公安 10月31日消息,今日是西方节日“万圣节”,一些商家和娱乐场所举行各种节日派对活动,包括广州在内的一些大城市地铁站及车厢内都曾出现穿着奇异服饰和妆容的乘客聚集、逗留,造成群众围观,甚至令不知情的乘客受到惊吓,扰乱了车站的治安秩序。(10月31日《澎湃新闻》)

  据媒体报道,此前各地曾出现过多起乘客打扮成“僵尸”“鬼怪”乘坐地铁,引起其他乘客惊慌和恐惧。比如:2014年10月27日,男子贺某身穿黑色卫衣和蓝色牛仔裤,化了满脸“鲜血”的“僵尸妆”出现在上海地铁2号线上,引起部分乘客惊慌尖叫,在场众人恐慌致车厢秩序混乱。2015年万圣节前后,有人打扮成“僵尸”“白衣女鬼”等形象搭乘广州地铁,使周围乘客感到不安。 2016年10月17日,成都某商家策划,一群少女化妆成“死亡新娘”“吸血鬼”和“僵尸”等形象现身成都地铁2号线,不仅惊吓乘客,也伤害了这座城市的文明。这一起起“鬼怪”“僵尸”“吸血鬼”“白衣女鬼”“死亡新娘”在地铁的频频出现,不但让很多乘客受惊吓,伤害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扰乱了地铁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若化恐怖妆容的乘客或“扮鬼者”在公共场所惊吓路人,造成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如产生严重纠纷阻碍他人通行或造成人员拥堵等危险后果),则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若各位“扮鬼”人士在公共场所集会,扰乱公共秩序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则应承担更加严重的行政责任。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若“扮鬼者”及“扮鬼者”群体与他人产生肢体冲突,公安机关亦可按寻衅滋事行为处理。可见,“扮鬼怪”乘坐地铁是一种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地铁属于公共交通工具,由于空间狭小、封闭,人员密集,如果一旦引发恐慌,势必会给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也会给地铁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后果。

  其实,在地铁站或地铁车厢里“扮鬼怪”,对于“扮鬼者”而言,或许达到了“开心一刻”,或“吸睛”的目的。但对于广大乘客来说,恐怖的“鬼怪”模样势必会使乘客受到惊吓,甚至造成精神伤害。这不仅会造成地铁站内或地铁车厢里一片“混乱”,秩序“无序”,安全“无保”,而且也涉嫌侵犯乘客的健康权。可以说,在地铁站或地铁车厢里“扮鬼怪”之举,危害多多,隐患重重。因此,笔者以为,地铁公司或警方发布提醒,限制“鬼怪”乘坐地铁,这确确实实很有必要。

  近年来,除了“扮鬼怪”造成地铁秩序混乱,地铁安全受到严重影响之外,诸如在地铁车厢里拍“大喊趴下”之类的短视频,也对地铁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这些地铁“另类”行为,既是对地铁文明的一种蔑视,更是对地铁安全的一种挑衅。作为地铁运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理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扮鬼怪”“拍视频”这样的“另类”行为坚决说“不”。

  “地铁安全,人人有责。”“地铁文明,你我遵守。”但愿地铁“扮鬼者”不妨多站在他人的角度上,多些他人视角,多些换位,多些思考,学会尊重他人,学会文明、安全乘坐地铁,而切莫拿自己的“开心”和“任性”去换取他人的“惊恐”和“痛苦”,尤其是拿自己的“另类”和“吸睛点”去制造公共安全隐患。如此,乘客不答应,法律也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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