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的“骨灰小区”为何生意兴隆

http://www.scol.com.cn(2020-9-4 8:50:4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何勇
作者:何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片荒草滩中,16栋灰顶青墙的“住宅楼”拔地而起。不过,即使是白天,这些楼宇的窗户也统一挂着黑布。一到晚上,整个楼群便与黑夜混为一色。实际上,这处占地20000多平方米的楼群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公益性骨灰堂。只是,跟按格子分别寄存的公益性骨灰堂不同,这里是以私人祠堂的形式对外出售,每个祠堂为一个独立房间,每平方米售价从3000多元到7000元不等,中介参与倒卖后,每平方米价格甚至被炒到了近万元。(9月3日《成都商报》)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公益性骨灰堂是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并不在天津市许可的14家经营性公墓之中。从法律角度说,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建成“骨灰小区”,以私人祠堂形式对本村以外居民出售或出租,骨灰盒得以“入楼为安”,属于违规行为,这一点毋庸置疑,必须予以纠正。

  民政部等八部委早在2008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禁止农村公益性墓地从事经营活动。农村公益性墓地只能安葬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或遗体,不得对外经营,农村公益性墓地向村民以外其他人员提供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已出售(租)的墓葬用地和骨灰存放格位按非法转让处理,限期改正。 ”《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也规定:“禁止利用公益性骨灰堂或者公益性墓地从事经营活动。”《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规定,“公益性墓地应为本区、县、乡、镇、村村(居)民提供服务,不得对外搞有偿服务”,利用公益性骨灰堂、墓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民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目前,天津市民政局表示,已经在调查办理中,调查进展及结果将由滨海新区民政部门统一回复。

  然而,虽然公益性骨灰堂应当是免费安放,“骨灰小区”属于违规操作,但是,“骨灰小区”生意却一直很兴隆,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火爆。在不到十年间,“骨灰小区”的房间价格已经由最初的3000元/米一路上涨到眼下的7000元/米,最高已经接近每平米一万元。而且,“骨灰小区”已经“入住”3千多家族,骨灰盒接近十万个,“人气”相当旺盛。

  违规的“骨灰小区”生意兴隆,归根结底是在“死不起”的当下,满足了很多市民的需求,戳中了民生痛点。近年来,虽然政府建了不少公益性骨灰堂,但面向城市市民的免费的公益性骨灰堂还是很少,并不是每个居民死后都能“入住”免费的公益性骨灰堂,只能选择价格并不便宜的经营性骨灰堂或墓地。相比较来说,“骨灰小区”的房间价格并不是特别贵,具有价格优势,能让普通居民“死得起”。而且,“骨灰小区”以私人祠堂形式对外出售、出租,类似传统的家族墓地,让已故亲人在一起“团圆”,方便清明、冬至祭扫,不需要在各个墓地、骨灰堂来回奔波。

  可见,“骨灰小区”是违规行为,必须整改,但“骨灰小区”火爆背后折射的问题,值得主管部门反思和借鉴。政府可以考虑推广“骨灰小区”,节省土地;提供更多便宜、免费的骨灰堂,让普通人“死得起”;提供私人祠堂形式骨灰堂,满足市民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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