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免费拖车政策应防止被“截胡”

http://www.scol.com.cn(2020-9-3 8:47: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丁家发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9月1日零点之后,浙江高速上,几位出了事故或车辆发生故障的司机,“惊吓”之后都“惊喜”了下。根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50条规定,对于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此项规定在全国属于首创。(9月2日《钱江晚报》)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一旦出现故障或遭遇事故无法移动车辆,司机最担心的是“天价拖车费”。浙江省在全国首开先河,对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实行免费拖车,一举结束了“天价拖车费”乱象。这样的惠民好政策,当然值得在各地大力推广。但好事一定要做到底,还需要防范在免费拖车后的停车、维修等方面“算计”司机,损害他们的合法利益。

  近年来,高速“天价拖车费”乱象遭受广泛质疑,一些地方的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或公路救援服务机构,利用拖车区域性垄断之机,对高速公路上故障车辆、事故车辆收取高昂的拖车费,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甚至高达十多万元。许多司机对此深恶痛绝,但也无可奈何。为了避免被收取“天价拖车费”,一部分司机在车辆出故障或事故后,并不急于拨打救援电话要求拖车服务,而是停在高速路上自行修理车辆,增加了发生二次事故的风险。尽管不少地方政府出台措施整治“天价拖车费”现象,但还是屡禁难止,严重损害了广大司机的合法利益。

  9月1日零点起,在浙江省境内高速公路上,故障车辆、事故车辆的拖车费已成为历史,这对高速“天价拖车费”可谓是釜底抽薪地整治,彻底杜绝了这种天价收费乱象。此举的主要目的,是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公共服务原则,为了避免有偿拖车议价导致车辆长时间停留,或者为节省费用自行修理车辆,有效保障高速公路主线安全畅通,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风险而制定的。显然,这种从道路交通安全角度考虑而制定的惠民政策,给广大司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不仅节省了不菲的拖车费用,纾解了后顾之忧,也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据了解,当地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因此一年将损失500多万元的费用,但相比高速道路安全的现实意义来说,这笔费用非常值得。

  或许,一部分司机对高速免费拖车政策存在误区,认为只要在高速公路上无法启动车辆,就可以享受免费拖车服务。其实,为了避免资源浪费,免费拖车仅限于车辆遇到故障、事故且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情况下才可以。一些因缺少燃料(油、气、电)等非故障、事故原因停留在高速主线上的车辆;不进行拆装抢修无法拖曳、牵引车辆等情形,施救部门将继续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相应费用。对此,广大司机应当注意区分,不要“滥用”高速免费拖车政策,以免由于拖车费用问题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此外,这项惠民政策还应防止被“截胡”,比如,救援车辆将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免费拖至指定的,或有利益关联的停车场、维修厂,然后再收取天价的停车费和维修费,狠狠地给司机“宰一刀”,将使这项惠民政策大打折扣。因此,惠民好事一定要做到底,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速免费拖车的后续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停车场、维修厂的收费行为,坚决打击趁人之危的天价收费乱象,让这项惠民好政策能真正惠及广大司机。(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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