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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硕士论文雷同”失守学术研究的底线
http://www.scol.com.cn(2020-7-12 7:59:1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天津大学、厦门大学7月10日晚就“两硕士论文雷同”一事,分别发出调查处理通报。通报称,涉事两名学生存在由他人代写、买卖论文的学术作假的行为,均撤销其所获硕士学位,收回、注销硕士学位证书。(澎湃新闻7月10日)

  从两校官方的通报内容看,一者应是“买家”,另一者则是“卖家”,二者均在利益链条当中。也许“买家”想不到,卖家竟然敢通篇“全卖”;而“卖家”则想不到,买家竟然敢通篇“全抄”。倘若其中一方能做内容上的详细修改,想必查处不会如此迅速。事实也证明,学术论文只要进入“交易阶段”,便不会有任何学术道德可言。

  对于大多数论文原创作者来说,完成一篇研究生论文需要经历选题、开题、撰写、答辩、结题等多个阶段,耗费难以计数的日日夜夜。硕士论文不仅仅是获取学位的通行证,它也是一名研究生学术生命的结晶。毫不客气地说,论文当是硕士的“亲儿子”,买卖论文便如同“贩卖亲子”一般,是对自己学术生命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站在“买方”的角度,向学术界呈现自己的研究成果也并不是自己的事情。一篇硕士论文中,既有有学校,也有导师和同学的共同参与。通过买卖方式获取论文并广而告之,开篇的文献综述、页低的脚注尾注、最后的论文致谢都宛如笑话一般,在扇其他“参与者”的脸。试问,这是对他人、对社会尊敬的表现吗?

  当论文成为商品,就不能指望买方和卖方投入感情尊重学术研究。试图将论文买卖的利益最大化,便成为了唯一所想。至此,便失去了对自己的尊重,失去了对导师的尊敬,也失去了对法纪法规的敬畏。无怪乎提交论文之时,毫不在意抄了多少、会不会被发现。这不是一种侥幸心态,而是失去学术道德之后的狂妄自大。

  记得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张存浩院士曾发文说:“恪守科研诚信、反对学术不端的风气正在逐渐形成一种力量,并且作为我国科技界的一种共同文化而日益增强......文化力量的形成,需要年轻人的参与和努力,也需要一定的道德教育和制度建设。”论文创作不仅仅是一个学术过程,也是一个道德过程。买卖论文,交易的不仅仅是文字,还有自身的人格品质。

  面对学术不端问题,希望能建立更加严格全面的道德教育体系。使大多数买卖论文的行为都能受到如“贩卖孩子”般的厌恶。且这样的厌恶不局限于学术界,当成为社会道德的基本自觉。也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科学精神的向前发展。(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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