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明”背后是“纸质证明依赖症”

http://www.scol.com.cn(2020-4-1 8:16:2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郭元鹏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条公益广告语在战疫期间又有了新的寓意。日前,一宗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的案件嫌疑人被警方刑事立案。据广东新会警方通报,某网店因“多次为他人伪造印章和单位接收函”被查获,这是对此前两名鄂籍人士在离鄂通道开放之前“造假返粤”案件进行追溯引出的关联案件。(3月31日《南方都市报》)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都加强了人群流动管理。加强人群流动管理有利于疫情防控,这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政策,更是疫情防控的需要。应该说,当初的“封城”,当初的“禁足”是疫情好转的功臣。

  而即便是在严格的疫情防控期间,还是有人想“逃离出城”。这种做法是可耻的,不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实际上,我们更应该反思的是:为何造假证的,卖假证的,还没有收摊?

  在社会上,有着各种各样的假证。有假记者证,有假毕业证,有假军官证,有假营业执照,有假交税票据。这些假证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每一次侦破“假证产业”案件的时候,都是触目惊心的场面:在假证窝点,各种各样的假证堆积如山,各种各样的造假设备琳琅满目,假证的水平也随着科技的发展与往昔不同了,“假证足以乱真”,“假证”看着比“真证”还像真的,如果不是使用科技手段检验,你几乎看不出假证是个假证。因此,不知道多少假证获取了真利益。

  查处的力度越来越大,而“假证产业”依然在茁壮成长。造假证的,卖假证的,为何还没有收摊?笔者以为,原因有两个方面。

  其一,打击手段还不够。固然,法律对于制造假证、倒卖假证是处罚的。只不过是处罚的标准不高,要么是隔靴搔痒,要么是蜻蜓点水。当从“假证产业”上获取的利益远远高于处罚结果的时候,就起不到“打疼”的作用。在“市场需求”面前,铤而走险也就不稀奇了。除了需要“打疼”造假证的,还需要“打疼”买假证的,只有“买卖双方”都严惩了,才能终结“市场需求”。

  其二,纸质依赖要改变。眼下是一个大数据时代,而很多单位和部门的习惯依然是“传统的模式”。喜欢看“纸质证明”,喜欢用“纸质证明”。在互联网时代,更需要借助大数据实现社会管理。也就是说要尽快打通信息壁垒,告别“纸质依赖”,所有个人信息都应该借助“数据信息”来查验。当所有“纸质证明”都换成了“电子证明”的时候,查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出行证明等等都不再依赖“纸质证明”的时候,只需要出示“电子身份证”或者“刷刷脸”就能检验一个人所有信息了,“假证产业”也就轰然倒地了。

  “伪造离鄂证明”,如何才能让假证产业收摊?这是值得思考的话题。(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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