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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书不是“版权抢劫”的法外之地
http://www.scol.com.cn(2019-9-28 14:44: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舒圣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去年才因盗版内容公开道歉并承诺自查,今年同样的情况居然再次发生——作家曾鹏宇日前在微博上怒怼喜马拉雅,痛斥自己今年4月份刚出版的新书《远离迷茫,从学会赚钱开始》,未获任何授权,盗版的免费有声书全本,却在喜马拉雅平台上肆意传播,且不止一个版本。(据9月27日《南方都市报》)  

  就在去年3月,曾鹏宇才因另一本书《世上有颗后悔药》的全本有声书内容,未经授权被制作成免费电子书传播,质问过喜马拉雅。当时此事引起过多方关注,喜马拉雅也发了公告,进行了公开道歉并承诺开展版权自查、进一步规范版权监督体系等。这才短短一年半时间,道歉声尚未远去,盗版有声书又来了。  

  这会是仅仅存在于个别作者身上的个别现象吗?显然不是。让人困惑的是,企业承诺到底价值几毛,何以屡教不改呢?抑或,其实喜马拉雅从来就没打算真正要改?据悉,前段时间,曾鹏宇这本新书的责编,曾跟喜马拉雅接触过正版有声书,对方以不合适为由拒绝了。没想到的是,拒绝正版,并不影响他们大量上盗版。  

  正版的不要,盗版的可以有,这样的版权保护承诺,如果不是开玩笑糊弄人,还真不好理解。《著作权法》第40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一个做知识付费生意的平台,最该懂得对作者权利的尊重,用户上传有声书,可以辩解不懂法,但平台审核绝对不能诡辩不懂法。  

  从实体书到电子书,再到有声书,盗版侵权乱象,始终阴魂不散。这种不负责任的“拿来主义”,严重侵犯了作者的权益,偷走了他们的作品,偷走了他们的权利,更偷走了他们的财产。如果说盗版书商大多是散兵游勇,喜马拉雅上的盗版有声书,则简直如入无人之境,多如牛毛,堂而皇之。本来都是有著作权的他人作品,到这儿仿佛都成了无主的公共品。  

  有声书盗版侵权泛滥,作为背后受益者,喜马拉雅难辞其咎。做的是知识付费生意,却不肯对原创者付费,满足于薅作者的羊毛,赚自己的流量。即便是新兴领域,也不能如此野蛮生长,因为法治社会,不能容许任何法外特权。 

  未经作者授权,公然将他人作品不断搬运到自己的平台,本质上是对他人著作权财产性利益的“抢劫”行为,绝不是一个“避风港原则”就可以搪塞过去的。为此,一方面,要调动著作权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著作权保护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该怼的要怼,该告的要告;另一方面,监管部门更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相比让作者以一己之力,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去对抗大公司的法律团队;保护知识产权,繁荣文化创作,其实更有赖于监管部门更多发力。对于一而再、再而三无视作者版权的平台,监管部门很有必要介入调查,不仅着眼于个案,更放眼于整体,大幅提高平台盗版的违法成本和惩戒力度。近年来,喜马拉雅版权纠纷不断,却依旧我行我素,到底是技术上有难度,还是利益上有考量,被侵权的作者想要一个说法,监管部门也有必要去追问。  

  有声书不是无主之物,音频平台更不是法外之地。让违法更有痛感,正义才能更有保障;让监管更有力度,权利才能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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