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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多万“稿费招领”也是“维权果实”
http://www.scol.com.cn(2019-7-29 7:56:4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7月25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简称“摄著协”)和中国摄影家协会(简称“中国摄协”)发布“稿费招领”,为多家教科书出版社让摄著协代付给照片作者的200万元稿酬寻找主人。(7月28日《新京报》)

  二百多万“稿费招领”,正在寻找作者前来领取稿酬,虽然二百万只不过是众多稿酬中的九牛一毛,但也是一种“胜利果实”,值得庆贺。

  本来,自己的作品被使用了,理应获得稿酬,但事实上,却并不如意,要么署名没有,要么稿酬没有,更多的是两者全无。自己的作品被别人无偿使用,且连个招呼也不打,这是一种赤裸裸的侵权,可往往无从维权,可想而知,这是多么痛心的事。

  据了解,为了帮助权利人获取稿酬,摄著协与出版社开展了多年的艰难谈判。在“全国88家具有出版教材资质的出版社,几乎没有主动支付作者稿酬的”的现实背景下,维权会是多么艰难,不过,总算有了一定的成果,毕竟拿到了二百多万稿酬。付稿酬是法律规定的,也是一种常识。2013年,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发改委出台《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明确规定了教科书稿酬支付的细则: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应自教科书出版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稿酬。如果出版社未遵循这一规定,应当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将应支付的报酬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交给相关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组织转付这些稿酬。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稿酬的标准是每幅200元,用于封面或者封底的,每幅400元。教科书汇编者应每年向著作权人支付一次报酬。《著作权法》也明确规定,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教科书作品的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可这些规定并没有被真正执行。比如,摄著协调查的教科书中,一家出版社使用的上万幅摄影作品中,署名的不到5幅。即便是被提醒支付稿酬,出版社也是装聋作哑,更谈不上付钱了。出版社之所以这么淡定,皆因为不付稿酬也没啥事,如果违法成本提高,出版社自然会是另外的态度。

  二百多万“稿费招领”让人觉得有点辛酸,毕竟这太少了,还有很多很多作者无法领到稿酬,但同时也让人欣喜。万事开头难,这毕竟有了良好的开端。其实,之所以稿酬难领,一方面是法律执行不力。换言之,对于稿酬的支付还没有被重视,同时,也表明作者的维权渠道还很逼仄,另一方面“娘家人”为作者维权的过少,如果讨稿酬的个人或团队增多了,从而倒逼出版社自觉付稿酬。

  二百多万“稿费招领”虽然数目少,况且还面临着许多作者无法认领,但我们不要气馁,二百多万“稿费招领”也是“维权果实”,维权路上虽然艰难,但已经迈开步伐了,未来注定是光明的。 (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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