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福州沿海的大片豪华活人墓”负责?

http://www.scol.com.cn(2019-3-31 9:46:4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原本郁郁葱葱的青山被挖得满目疮痍,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大兴土木……清明节前,“新华视点”记者在福州长乐、福清、连江等地发现,虽然地方政府不断整治墓葬乱象,但偷建豪华墓、活人墓的情况依然多发,并向偏远山区、库区转移,环境破坏程度触目惊心。(3月30日新华社)

  在墓穴比住房还贵的当下,一些民众为了省钱,加上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死后有个安身之地,在山上偷偷地建墓穴虽然有违法规,但也许是出于无奈。但当地有关部门对此放任不管,任其扩散甚至容忍一些人到当地买地建家属陵园,这就是严重失职。福州沿海,偷建豪华墓、活人墓的情况严重,并向偏远山区、库区转移,环境破坏程度触目惊心。至少说明当地有关部门打击查处不力。同时也说明,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好好规划。如果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统一建设墓穴,或者建设骨灰安放处,也许会大大地节省土地,也不至于民众任意乱建。

  如果当地有关部门负起该负的责任,真心整治这种乱建坟墓的话,只要加强巡查,是完全可以发现并查处的,毕竟建一个墓穴不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运送施工材料,平山整地,不像平原挖个土坑那么容易,会有很大的动静。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地有关部门不但没有做好巡查工作,而且在接到群众后,总是迟迟不出动,等到达现场后,死者已经入土,很难再进一步核对查处。正是这些基层部门执法人员敷衍了事,不敢碰硬,导致此类乱象愈演愈烈,村民建墓攀比之风更盛。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地建造坟墓。此外,兴建活人墓、豪华墓未经审批砍伐林木,毁林挖山,违反了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有国家的法律撑腰,当地政府部门应该理直气壮地对当地乱建墓穴的行为进行整治,对履职不到位,放任不管的官员要严肃追责。另外要搞好规划,不仅要让民众死后有个葬身之处,还要让民众葬得起。只有这样,才能防止那种乱建墓穴的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

  当然,从当地私建墓穴的乱象来看,肯定不是只有普通的公民在私建,其中除了一些有钱人外,也不排除一些官员会在那个地方私建坟墓,这也许是一些民众跟风建墓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也有抢占山地贩卖牟利的情况。因此,有关部门要细细排查,对官员有乱建墓穴的行为要一查到底,该解职的解职,该处分的处分,该拆除的拆除,只要干部带了头,其他事情都好办。对贩卖山地牟利的,不仅要没收非法所得,而且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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