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网曝云南大理祥华中学一学生因午休上厕所被学校警告处分。19日下午,大理州祥云县教育局回应此事称,纪检监察组已牵头去核实此事,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
网传的一份盖有公章的处分决定显示,祥华中学高二2部一学生于10月27日在学部检查中查到午休上厕所,该生午休上厕所的行为违反了祥华中学校纪校规,为严肃校纪给予其警告处分。(澎湃新闻11月19日)
人有三急天经地义。我们常说,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了。可现在问题是,一边是面临着活人被尿憋死;一边是午休上厕所要受校规校纪处分,你究竟要选择哪一边?想必是难上加难吧?不过,即便面临校规校纪处分,有人也不想让尿憋死。因为这既是人的生理现象,也是人的本能。所以南大理祥华中学一学生因午休上厕所被学校警告处分,才遭到舆论格外关注和网友一致诟病。
毫无疑问,学校出台午休不准上厕所规定,旨在强化校园纪律,便于学校做好管理。可问题是,在午休上厕所规定上搞“一刀切”,不管是真上厕所,还是假上厕所,一律都按照校纪校规论处,此举是否矫枉过正,想必我们彼此都不言而喻,心知肚明了。
事实上,现在的学生难管已是不争事实,尤其是处在青春叛逆期,学校和家庭在学生管理上就更加艰难了。然,笔者认为,学生难管,既不是我们放任不管的理由,也不是搞“一刀切”的借口,而要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耐心、爱心和责任心。午休上厕所,三七二十一就给一个警告处分,学校管理也太轻率、太没人性化了。不要说,学生午休频繁上厕所,就算在正儿八经的课堂上,学生因身体上的需要,该上厕所的,还是要上。总不能真让活人给尿憋死吧?
由此,笔者认为,一个有爱心的学校,从来都不会无视学生健康权和人格尊严的,而用真心真情爱惜学生身体、关心学生学习、洞察学生的生活,在学生健康成长、成功成才上甘为人梯,无私奉献。以至于学生将来对自己母校恋恋不忘,感恩母校、感恩老师。由此可见,午休上厕所受处分是学校教育管理简单粗暴,希望涉事学校要有所反思,有所警示,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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