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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管”学生不能成为教育的“雷区”
http://www.scol.com.cn(2018-9-14 7:55:2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7.9%的受访者支持教师用适当的方式管学生。私下批评、适度当众批评和通知家长是受访者接受度较高的老师管学生的方式。(9月13日《中国青年报》)

  近八成受访者支持教师用适当方式管学生;57.3%受访者觉得现在中小学老师对学生管得松,这是一个新变化。随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不少人就误认为,只要是老师“管”学生都不应该。而事实上,教育本身就从来没离开过管教,管教甚至适度惩罚也是教育的一部分。虽然时代在变迁,管的手段也越来越人性化,但这并不等于教育取消了管教。

  而如果老师对学生的错误不管,听之任之,那岂不是把学生像“小祖宗”那样供起来,也是老师的失职。教育有自身的规律,并不是所有老师都具备用“快乐方式”纠正学生错误的能力,也并非所有学生都能在老师的感召下“改邪归正”。有些中小学生谈恋爱、欺负同学、打架斗殴,老师能不“管”吗?对教育规律的违背造成的恶果,比单纯放纵学生,损害教师权益本身更令人担忧。

  如今,有学生违反或严重违反校规,可学校和老师却无可奈何,这是因为老师不是怕学生而是怕家长、怕社会。老师批评学生后,有些家长就来学校闹事,而家长一闹,学校往往出于自身形象的考虑,或要求老师写检查,或扣老师工资。而消息一旦传到社会,舆论不问缘由,把矛头直接指向学校,挥起道德大棒直接砸向学校和老师,几乎一边倒的谴责令学校和老师避之不及。

  而一旦有个别老师偶然“出格”管教了学生,就被舆论放大,所有老师都成为众矢之的,实施道德绑架使学校和老师处于绝对被动地位。随后,别说惩戒屡屡违反校规的学生,就连正常的管教都不敢,生怕“得罪”学生而给自己和学校添麻烦。长此以往,学生变本加厉,根本不把校规放在眼里,甚至违法的事情都做能出来。媒体曾报道的因老师批评学生导致学生殴打老师的事件,可教育部门对此的处理,大都是“各打五十大板”,以尽快息事宁人。

  “快乐教育”目前很流行,社会对教育惩戒不再宽容,但教育从来没离开过管教。不得不承认,师生关系现正处在一个最紧张的阶段,可如果连学生的胡作非为教师都不管,管了就被扣上各种帽子,舆论还“炸窝”,那么学生的错误如何纠正?所以,单靠“快乐教育”不符合教育规律。只有表扬没有批评的教育,必将使孩子有恃无恐。当前,“老师怕学生”的现象很普遍,不少孩子在素质教育下变得更没素质。

  其实,教育惩戒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师法》等法规中都能找到,如“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等,惩戒之意已在其中。但因为笼统、模糊,才使教师“管”学生几乎成了“雷区”。去年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明确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这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曾引起热议,也值得参考。

  客观地讲,当前限制学生不良行为的规章制度基本无用,大都在限制老师和学校;管得严出了问题,就追究学校和老师的责任,这种状况再也不能持续下去了。如果世上还有师生之说,教师就该“管”学生。当然,“管”也要适度,不是像豫章书院那样“管”,而是孩子有错必须纠正,否则,小错不改,大错必来。由此,适度“管”学生不能成为教育的“雷区”。近八成受访者支持教师用适当方式管学生,即是有力证明。(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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