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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不是“不见面”
http://www.scol.com.cn(2018-9-25 14:20: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向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记者从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为预防审批改革出现形式主义、强行要求企业群众选择“不见面”方式办事的情况,这个部门近日发布通知,严禁为追求较高的“不见面率”而将上门办事的企业群众拒之门外。(9月24日 新华网)

  2018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最多跑一次”改革是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的行政目标。

  “最多跑一次”从浙江经验走向全国,已然显现出成效。近来,各地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基础上,推出了“不见面审批”服务、“一次办妥”、“移动办事之城”等改革创新举措,以数据共享为支撑,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然而,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有的地方和单位却存在着片面追求“不见面率”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强制要求申请人采用线上申请、邮政寄递、终端机办理等“不见面”方式。二是为单纯追求“不见面审批”事项数量,进行虚假标注。

  “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目标不是“不见面率”,更不是“一次面都不见为最好”。

  “不见面审批”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不见面审批”完全是在网上审批,前提是群众能懂网用网,如果遇上对网络操作不熟悉的群众,“不见面审批”就成了空谈。有的群众为方便起见,打算当面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政策,若完全实行“不见面审批”,则群众与工作人员见面的希望就会落实,就会给群众留下遗憾。为追求“不见面率”,有的单位对“不见面审批”事项数量进行虚假标注,是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片面追求错误政绩观的体现。

  改革是发展之需,是群众之盼。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是对“最多跑一次”的提档升级,但需符合企业和群众的客观需要,不能搞“一刀切”,片面追求“不见面率”。

  对“不见面审批”服务,一是不强求。政府部门应创造和提供“不见面审批”条件,但是否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由申请人自主决定,不得强制要求。二是要规范流程。对标注“支持网上申办”“支持网上支付”“支持网上全程办结”等“不见面”方式的,必须提供相应申办入口、在线办理平台、流程图、网上咨询、结果查询等功能,并提供清晰易懂的办事指南、简单易学的办理方式、有问必答的咨询服务、有迹可循的办事进程。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背改革要求,片面追求“不见面率”,进行虚假标注,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不断优化办事创业的营商环境。(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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