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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阄确定贫困户?那要干部有何用
http://www.scol.com.cn(2018-9-10 8:05:0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前不久,10余名群众到尉氏县纪委信访室反映水坡镇横堤村贫困户认定通过抓阄来确定。纪委监委调查调查发现,2016年7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步某某等7名村干部采取抓阄的方法确定“贫困户”名单并上报扶贫办,导致有15户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家庭位列其中。(《中国纪检监察报》9月9日)

  不难猜测,在事件当中,面对扶贫政策优惠,少数干部产生了“不想当坏人”“不愿担责任”“不肯下功夫”的心理,因而面对争议,“绝对公平主义”在讨论之时便占据了上风。然而,抓阄决定贫困户,看似“公平”,实则“不公平”,这样背离法治思维的“摇色子行为”,是把村民利益当成赌注的玩笑。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扶贫是否精准,体现在精准扶贫的力量,能否能落实在需要帮助的村民身上。“老天爷”也许是公平的,但它的公平性不会由“抓阄纸团”体现。试问,如果抓阄能达到精准的要求,那要村干部有何用?村干部不同“大脑”决策,而靠“手气”决策,看“天意”判断村民是不是贫困户,那我们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贫政策法规又有何意义?

  早在十数年前,贫困户识别就有一系列的明确标准,这些村干部有什么权力,改变识别流程,用抓阄决定?剖析他们“乱作为”的心理,无非是把贫困户的政策惠利,当成可由自己随意分配的权力资源,本质上是“公器私用”的枉法思维。甚至,其中还涉及个别干部“以权谋私”,因“利益分配不均”而乱决策的可能。

  也许,在少数地区,贫困户较多,扶贫力量有限,在同等的条件下,分出一个“先后次序”难度较大。可面对精准扶贫中的各色问题,村干部也得有基本的担当精神。如何化解争议,统一意见,争取村民支持,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看的也是自己下工夫解决的力度。不用正规的途径,而搞“歪门邪道”,这是一个基层组织该有的作风吗?

  反观事件发展,其中也不难看出有监管不力的现象。上报贫困户,不仅仅是提供一分名单,其中也有群众评议、上级审查等多个阶段。有15户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家庭位列其中,必然存在数据、材料造假的行为。若不是有人举报,不知道这样荒唐的行径还会被掩盖到何时?难道被举报期间,就没有哪一个监管部门、哪一名下乡干部察觉吗?集体决策失明、各级监管不力,其害不比个人独断专行来得差。

  抓阄确定贫困户也能反映出,相关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缺失。村一级的基层组织是党的政策于末端落实的执行者,若在决定群众利益的大事上都如此的不严谨,又何谈联系群众?何谈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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