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西安以“年薪不少于20万或25万”的条件,首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消息一出,就引发网友热议。近年来,全国多地“试水”聘任制公务员,那么,招聘公务员的薪资待遇如何确定?聘任制公务员如何杜绝“萝卜招聘”?(7月18日中国新闻网)
“聘任制公务员”最早始于2002年的吉林,然后是广东,随后各地纷纷仿效。到目前,已有20多省市试水聘任制公务员。而聘任制公务员走进公众视野是2013年底,当时《浙江省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宣布,面向全国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聘期5年,指导年薪为30万元。消息一出,就引发巨大争议。而西安此次以“年薪不少于20万或25万”的条件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仅是其中之一而已。
事实上,我国《公务员法》对聘任制公务员已有明确规定。所谓聘任制公务员,是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按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合同期一般1-5年。而设立这个岗位,是因为一些机关单位高层次专业人才比较紧缺,尤其是宏观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工程等专业,需要专业对口的人才做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当前公务员“逢进必考”的高门槛限制下,聘任制公务员打通了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另一条通道。
那么,为何近年来每当民众获知某地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就皱起眉头甚至感到有些“愤愤不平”呢?原因恐怕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高薪招聘有无必要?二是如何保证招聘的公平公正?三是能做到言称的“考核不合格者被淘汰”。而民众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虽然聘任制公务员不违法,但“高薪”有无必要?而且,根据《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聘任方式有公开招聘和直接选聘两种。但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引发人事腐败的可能性无疑更高。这就是民众无法理解高薪和担忧的原因。
而对“聘任制公务员”能否做到“考核不合格者被淘汰”,从各地传来的消息来看,即从最早的2002年开始到现在,没有一个地方宣布其聘任的聘任制公务员由于考核不合格被淘汰。难道各地在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时都那么“慧眼识珠”?在某年深圳招聘的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公务员占比近10%。但在首聘3年期满后,3200多名公务员竟无一人解聘,并全部进入续聘期——这不正是传说中的“聘任制”变成“铁饭碗”的活生生例子吗?
在聘任公务员过程中,如果不建立起科学而合理的退出机制,那么合同期下就很难确保不会出现另一种形式的“终身制”。如果“聘任制”换了个马甲,实际上却是“铁饭碗”,还拿着高薪,所谓“聘任制公务员”中的“聘任”肯定不能服众。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都会牵涉到对现有制度的冲击与突破,诸多利益之间的博弈,势必造成新制度新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的巨大阻力。“公务员”这个词在我国很敏感,如果在引入市场机制时出现了不公平、不透明,质疑声和反对声就将不断。
那么“聘任制公务员”下一步怎么走也就有了明确答案:在现有的法规中,无论是聘任的条件和程序,还是薪酬待遇,抑或是考核辞退等方面尚存在不合理、不规范且缺乏透明度的条件下,必须在健全制度后才能往下走。其实,聘任制公务员是对传统观念的一种冲击,可以丰富公务员队伍,甚至带来“鲶鱼效应”。只是,聘任过程中任何一个细小环节的疏漏,都将使这项工作在实践中无法顺利开展,从而引发多方质疑。由此,招聘“聘任制公务员”之前,必须先解决“高薪、零淘汰、不透明”这些涉及公平与公正的核心问题。(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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