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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传播迷信的人还适合当校长吗?
http://www.scol.com.cn(2018-4-28 8:03:2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25日,广西来宾市政和小学发布一则学校揭牌仪式的通知,其中规定:属马年与属狗年出生的师生不宜参加。一学生家长称,当地有这样的风俗迷信。26日,当地教育局认为该校校长违反政治纪律,搞迷信活动,给予其停职检查处理。(4月27日广西电视台)

  众所周知,不少国人在重大事情,如盖房、乔迁、出远门,或是更重要的婚丧嫁娶等来临之前,一般都要查看一下“风水八卦”,看看是不是“黄道吉日”,或者是否有什么“忌讳”。流传已久的风俗属于一些民间之人的自发行为,虽然看似“迷信”,但既然是“风俗”,也仅以劝导为主,只要不伤害到他人,一般不强行干预。毕竟,要想使所有人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还需时日。

  一个学校的更名揭牌仪式当然很重要,这标志着一所“新”学校即将诞生。然而,学校更名再重要,也不能搞迷信。按说学校发出的通知,自然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研究通过。而作为校长,发布任何通知,想必都要经过他同意,甚至还要经过他亲自“把脉”后才能通过。可就是这样一份带有强烈迷信色彩的通知,竟然堂而皇之地发布在了自媒体上。看来,该校校长不仅支持“属马属狗师生不宜参加”这样的表述,甚至有可能就是校长本人的意图。

  有网友总结了该校这个通知的“含义”:马,上马还好,关键是都是坐在台下,所以称之为“下马”,而“下马”,有暗示领导被撤职之嫌。狗,有看门狗之意。有狗看门,生人都进不来,也就招不到人才。所以为了学校以后的飞黄腾达,校长这是一片苦心啊!果真如此,这还是教书育人的学校吗?简直是彻头彻尾的迷信场所。

  正像志愿律师蔡业海所言,学校的这个行为显然是不妥的,根据我们宪法的规定,公民有参加游行,还有示威的权利,也就是说公民是可以自由参加学校或者社会组织的各种各样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规定,学校对教师以及受教育者是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的。现在学校以老师、学生的生肖,属马还有属狗为由,禁止他们参加这个活动,显然是违反这个规定的。

  有部分群众迷信并不可怕,可以经过教育感化,逐渐摆脱迷信,可是,如果身为教书育人的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甚至连负责一所学校教书育人重任的校长也搞迷信,且是公然搞迷信,并把迷信强加于人甚至写到了学校通知中,那才叫真可怕。有如此校长领导,这所学校能教出有知识、有文化、有理想,身心健康的新时代学生乃至事业的接班人吗?想想都感到可怕至极。

  人生而平等,在教育面前也一样,“属相”绝不能使平等这一天赋权利打折或丧失。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用属相来限制师生参加学校的正常活动,不仅侵犯了师生的权益,还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果老师就此沾染了迷信,如何能教好学?如果学生被灌输了迷信思想,其幼小的心灵又如何承受?对其今后的成长必将带来巨大伤害。学校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尤其是中小学,任何迷信思想的传播,都有可能带来不可承受之后果。

  从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发出的通告中获知,政和小学校长方新由,既是该校校长,也是党员,这就更加令人费解!按说作为中共党员,就该按照党章规定的一切行事,必须有崇高的理想,对党的事业绝对忠诚,如果崇尚迷信,甚至把迷信思想写到了学校发出的通知中,如此校长不仅应该停职,而是更应该被撤职!该事件再次警示所有教育工作者,目前封建迷信思想,大有朝着学校蔓延的趋势。可见,在强调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时,接受教育的不仅应该有学生,还应该包括所有教育工作者。(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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